商務合同英譯應注意的問題

英譯商務合同貌似簡單,實則不然。商務合同是一種特殊的應用文體,重在記實,用詞行文的一大特點就是準確與嚴謹。
本文擬運用翻譯教學中所積累的英譯商務合同的實例,從三個方面論述如何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力求準確嚴謹英譯商務合同。
前言
一、酌情使用公文語慣用副詞
商務合同屬于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譯時,有些詞語要用公文語詞語、特別是酌情使用英語慣用的一套公文語副詞,就會起到使譯文結構嚴謹、邏輯嚴密、言簡意賅的作用。但是從一些合同的英文譯本中發現,這種公文語副詞常被普通詞語所代替,從而影響到譯文的質量。
實際上,這種公文語慣用副詞為數并不多,而且構詞簡單易記。常用的這類副詞是由 here、there、where 等副詞分別加上 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 等副詞,構成一體化形式的公文語副詞。例如:
從此以后、今后:hereafter;
此后、以后:thereafter;
在其上:thereon\thereupon;
在其下:thereunder;
對于這個:hereto;
對于那個:whereto;
在上文:hereinabove\hereinbefore;
在下文:hereinafter\hereinbelow;
在上文中、在上一部分中:thereinbefore;
在下文中、在下一部分中:thereinafter.
現用兩個實例,說明在英譯合同中如何酌情使用上述副詞。
例 1:本合同自買方和建造方簽署之日生效。
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
例 2:下述簽署人同意在中國制造新產品,其品牌以此為合適。
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du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
二、謹慎選用極易混淆的詞語
英譯商務合同時,常常由于選詞不當而導致詞不達意或者意思模棱兩可,有時甚至表達的是完全不同的含義。因此了解與掌握極易混淆的詞語的區別是極為重要的,是提高英譯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現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對詞語,用典型實例論述如下。
2.1. shipping advice 與 shipping instructions
shipping advice 是“裝運通知”,是由出口商(賣主)發給進口商(買主)的。然而 shipping instructions 則是“裝運須知”,是進口商(買主)發給出口商(賣主)的。另外要注意區分 vendor(賣主)與 vendee(買主),consignor(發貨人)與 consignee(收貨人)。上述這三對詞語在英譯時、極易發生筆誤。
2.2. abide by 與 comply with
abide by 與 comply with 都有“遵守”的意思.但是當主語是“人”時,英譯“遵守”須用 abide by。當主語是非人稱時,則用 comply with 英譯“遵守”。
例 3:雙方都應遵守/雙方的一切活動都應遵守合同規定。
Both parties Shall abide by/All the activities of both parties shall comply with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
2.3. change A to B 與 change A into B
英譯“把 A 改為 B"用“change A to B",英譯“把 A 折合成/兌換成 B"用“change A into B",兩者不可混淆。
例 4:交貨期改為 8 月并將美元折合成人民幣。
Both parties agree that change the time of shipment to August and change US dollar into Renminbi.
2.4. ex 與 per
源自拉丁語的介詞 ex 與 per 有各自不同的含義。英譯由某輪船“運來”的貨物時用 ex,由某輪船“運走”的貨物用 Per,而由某輪船“承運”用 by。
例 5:由“維多利亞”輪運走/運來/承運的最后一批貨將于 10 月 1 日抵達倫敦。
The last batch per/ex/by S.S. "Victoria" will arrive at London on October (S.S. = Steamship)
2.5. in 與 after
當英譯“多少天之后”的時間時,往往是指“多少天之后”的確切的一天,所以必須用介詞 in,而不能用 after,因為介詞 after 指的是“多少天之后”的不確切的任何一天。
例 6:該貨于 11 月 10 日由“東風”輪運出,41 天后抵達鹿特丹港。
The good shall be shipped per M.V. "Dong Feng" on November 10 and are due to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