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
If you forward the transcripts yourself, they can be considered official only if the school envelope has remained sealed.
誤譯:
如果證件由申請人本人遞交,則本人不得擅自啟封,否則證件將視為無效。
正譯:
如果成績單由你/申請人本人轉寄,原學校的信封封口必須完好/沒有啟封過,否則將視為無效。
翻譯加油站:
原文和原譯出自英語為母語的某國一所高等學校入學申請書的說明部分。英語當然很地道,是典型的公文口氣,可是漢譯就不那么盡如人意了。
從單詞方面看,transcripts是“成績單”,屬于“證明文件”, 但不是“證件”,辦入學申請不需要寄什么證件,即使要求畢業文憑、學位證書等,最多寄上復印件也就夠了,而且這些也不叫“證件”。forward的意思是“轉寄”,譯成“遞交”不確切,“遞 交”的意思是直接交送到收件人手里。原譯還忽略了the school envelope,其含義是裝成績單的信封,是由頒發成績單的學校封口 的,常常會在封口蓋上學校公章或由經辦人簽字,也就是說,申請人本人沒有看到過,尤其是不能改動成績單。原譯僅說“本人不得擅自啟封”,沒有提及這一點,起碼是不夠嚴謹。
還有一個更值得討論的問題是語態問題。許多英語規章常用被動語態,不但文體顯得正式,而且表示客觀標準——體現客觀性是被動語態重要的語用功能之一,隱含的意思是有關制度或規定對所有人都一樣,沒有例外。原文用的是被動語態,原譯卻用了“不得,否則”的警告性詞語。我們曾經講過,翻譯時有時從正面直譯不太通順,可以釆用“反向翻譯法”。但是這里討論的情況并沒有正向譯不通順的問題(后面can be considered official only if…反向譯成“否則將視為無效”倒還可取),更重要的是,譯文應該原原本本傳達原文的意思和語氣,這是翻譯最根本的原則。原譯使語氣變得重得多,顯然違背了這條原則。筆者認為可以改譯為:如果成績單由你/申請人本人轉寄,原學校的信封封口必須完好/沒有啟封過,否則將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