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文:
The alarm went out for a John Doe who stole twenty thousand dollars from the local bank.
錯誤譯文:
為一個搶了當地銀行兩萬塊錢的一個叫約翰·多伊的人發出了警報。
正確譯文:
有人搶了當地銀行兩萬塊錢,為此發出了警報。/ 已發出警報,通緝搶了當地銀行兩萬塊錢的那個人。
翻譯加油站:
譯文除了文字不通順之外,主要問題在于John Doe是“一個叫做約翰·多伊的人”嗎?其實,查一下詞典就明白了,例如《世紀版新英漢詞典》的釋義就說得很清楚:“[律]訴訟程序中對不知真實姓名的當事人的稱呼”(如果是女性,則用Jane Doe),所以可見John Doe不是那個劫匪的真實姓名,而是對不知姓名者的普遍代稱,這個詞在漢語中是沒有對應名稱可用的。因此只能譯為“一個搶了當地銀行兩萬塊錢的人”。此外,譯文中“為……發出警報”意思也不清楚,全句可譯為:有人搶了當地銀行兩萬塊錢,為此發出了警報。或:已發出警報,通緝搶了當地銀行兩萬塊錢的那個人。
那么,為什么用John Doe這個名字呢?Doe的原意是“母鹿”,大寫表示“無名氏”;John來自《圣經》,是英語中最常見的男子名,常用于表示“普通人”,John Henry可以泛指任何人的姓名,如:Just put your John Henry on the back of the check.(只要在支票背面寫上你的名字就行。)
此外,Square John指“誠實可靠、奉公守法或不吸毒的人”,John Q. Public 意為“普通公民”,John Bull(約翰牛)是綽號,指“英國人”。the John loo指“廁所”(現常簡化為John,go to John是“上廁所”),而dear John letter則是女子寫給情人或丈夫的絕情信。John的昵稱是Johnny或Johnnie,也常用于指普通人,尤指“花花公子”和“紈绔子弟”,如:Johnny on the spot是“隨時可以找來幫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