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文化洗禮
美國婚姻概述(1)
一、婚姻締結之法定條件
1、年齡條件:美國多數州規定法定結婚年齡( marriage age)男子為21歲,女子為18歲。有的州規定,如雙方未滿成年人年齡,須經父母同意方可結婚。
2、儀式條件:
在美國。婚姻的締結大致有兩種形式,進行結婚注冊登記和舉行結婚儀式。《美國統一結婚離婚法》(Uni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規定,獲得批準、舉行儀式并進行登記的男女之間的婚姻在本州內有效。大部分州的法律還要求婚姻雙方當事人必須在牧師等神職人員、法官或政府官員主持下舉行婚禮。
二、無效婚姻
在美國,所謂無效婚姻( annulment),通常是指當事人缺乏結婚的法定能力和意愿,或者是存在其他嚴重的婚姻障礙。美國大多數州的法律規定,無效婚姻為自始不存在的婚姻,即男女雙方當事人之間不產牛任何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一般來說,無效婚姻大致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婚姻雙方當事人在法律禁止結婚的限制范圍內。如雙方當事人亂倫或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血緣關系等。
2、當事人一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締結婚姻時,如果當事人一方不滿18歲,那么很可能會導致婚姻無效。
3、因重婚所締結的婚姻為無效婚姻。需要注意的是,重婚不僅會導致婚姻無效,而且責任方可能還須承擔刑事責任。
4、虛假婚姻為無效婚姻。所謂虛假婚姻是指為某種意圖或目的而結婚,這種情況在移民領域非常普遍。
另外,在下列情況下,受害一方當事人可要求法院宣告其婚姻無效:
1、當事人性無能,而對方當事人在締結婚姻時不知道該狀況,那么其可請求法院宣告該婚姻無效。
2、當事人一方因受迫或欺詐而同意結婚,其也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