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文一用到形容詞,似乎就離不開「的」,簡直無「的」不成句了。在白話文里,這「的」字成了形容詞除不掉的尾巴,至少會出現在這些場合:
好的,好的,我就來。是的,沒問題。
快來看這壯麗的落日!
你的筆干了,先用我的筆吧。
也像西湖的有里外湖一樣,麗芒分為大湖小湖兩部分。
他當然是別有用心的。你不去是對的。
喜歡用「的」或者無力拒「的」之人,也許還有更多的場合要偏勞這萬能「的」字。我說「偏勞」,因為在英文里,形容詞常用的語尾有-tive, -able, -ical, -ous等多種,不像在中文里全由「的」來擔任。英文句子里常常連用幾個形容詞,但因語尾變化頗大,不會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例如雪萊的句子: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一連五個形容詞,直譯過來,就成了:
一位衰老的、瘋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視的、垂死的君王──
一碰到形容詞,就不假思索,交給「的」去組織,正是流行的白話文所以僵化的原因。白話文所以啰嗦而軟弱,虛字太多是一大原因,而用得最濫的虛字正是「的」。學會少用「的」字之道,恐怕是白話文作家的第一課吧。其實許多名作家在這方面都很隨便,且舉數例為證:
(一) 月光是隔了樹照過來的,高處叢生的灌木,落下參差的斑駁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卻又像是畫在荷葉上。
(二) 最后的鴿群……也許是誤認這灰暗的凄冷的天空為夜色的來襲,或是也預感到風雨的將至,遂過早地飛回它們溫暖的木舍。
(三) 白色的鴨也似有一點煩躁了,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里傳出它們焦急的叫聲。
第一句的「參差的斑駁的黑影」和「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都是單調而生硬的重迭。用這么多「的」,真有必要嗎?為什么不能說「參差而斑駁」呢?后面半句的原意本是「彎彎的楊柳投下稀疏的倩影」,卻不分層次,連用三個「的」,讀者很自然會分成「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第二句至少可以省掉三個「的」。就是把「灰暗的凄冷的天空」改成「灰暗而凄冷的天空」,再把「夜色的來襲」和「風雨的將至」改成「夜色來襲」、「風雨將至」。前文說過,中文好用短句,英文好用名詞,尤其是抽象名詞。「夜色來襲」何等有力,「夜色的來襲」就松軟下來了。最差的該是第三句了。「白色的鴨」跟「白鴨」有什么不同呢?「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亂用「的」字,最是惑人。此句原意應是「顏色不潔的都市河溝」(本可簡化為)「都市的臟河溝」,但讀者同樣會念成「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
目前的形容詞又有了新的花樣,那便是用學術面貌的抽象名詞來打扮。再舉數例為證:
這是難度很高的技巧。
他不愧為熱情型的人。
太專業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
「難度很高的」是什么鬼話呢?原意不就是「很難的」嗎?同理,「熱情型的人」就是「熱情的人」;「太專業性的字眼」就是「太專門的字眼」。到抽象名詞里去兜了一圈回來,門面像是堂皇了,內容仍是空洞的。
形容詞或修飾語 (modifier) 可以放在名詞之前,謂之前飾,也可以跟在名詞之后,謂之后飾。法文往往后飾,例如紀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與 LesNourritures terrestres,形容詞都跟在名詞之后;若譯成英文,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便是前飾了。中文譯為「田園交響樂」,也是前飾。
英文的形容詞照例是前飾,例如前引雪萊的詩句,但有時也可以后飾,例如雪萊的另一詩句:One too like thee--tameless, and swift, and proud 。至于形容詞片或子句,則往往后飾,例如:man of action,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brother。(※英:此例極佳,請注意!)
目前的白話文,不知何故,幾乎一律前飾,似乎不懂后飾之道。例如前引的英文句,若用中文來說,一般人會不假思索說成:「我見到一個長得像你兄弟的男人。」卻很少人會說:「我見到一個男人,長得像你兄弟。」如果句短,前飾也無所謂。如果句長,前飾就太生硬了。例如下面這句:「我見到一個長得像你兄弟說話也有點像他的陌生男人。」就冗長得尾大不掉了。要是改為后飾,就自然得多:「我見到一個陌生男人,長得像你兄弟,說話也有點像他。」其實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后飾的,例如司馬遷寫項羽與李廣的這兩句:
籍長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氣過人。
廣為人長,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
這兩句在當代白話文里,很可能變成:
項籍是一個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同時才氣過人的漢子。
李廣是一個高個子,手臂長得好像猿臂,天性就會射箭的人。
后飾句可以一路加下去,雖長而不失自然,富于彈性。前飾句以名詞壓底,一長了,就顯得累贅,緊張,不勝負擔。所以前飾句是關閉句,后飾句是開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