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譯文:
《京都議定書》是在保護地球氣候系統方面邁出的歷史性一步。我們知道,工業化國家歷史上 是形成人為溫室氣體的主要原因。它們已同意制定高標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減排標準。例如,美國承諾在2008年至2012年間將其排放量減少至比1990年低7%的水平。整個工業化國家承諾在同期將排放量 減少約5%。//
美國自1990年來經濟增長迅猛,考慮到這個因素,從許多方面看,美國的目標都是最野心勃勃的。按目前 情況推測,美國必須在其慣常排放量的基礎上切實減少約30%的排放才能達到其京都目標。這個數字與整個工 業化國家要求的約12%的減排量形成鮮明對照。//
然而,單獨來看,京都目標只不過是全球排放量在急驟上升過程中的一個短暫的停頓。因此, 《京都議定書》的重要性不在于最初的減排數量上,而在于其氣候控制制度的內容上。我的意思是決定中要包 括如下內容:要限制一組6種主要溫室氣體的排放,而不只是限制碳的排放;要規定多年的責任期而不是僅一 年的目標;要采取措施將碳從空氣中分離出來,貯存在地下,這通常稱作碳吸收或“碳匯”。//
而《議定書》最重要的結構型創新是建立了多種新機制以利用市場力量來決定如何及在何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第一種新機制就是排放貿易,即允許發達國家間通過交易排放額度來實現減排目標,從而保證了以最經濟的方式實現減排。//
在美國,我們曾成功嘗試交易導致酸雨的二氧化硫的排放額度。結果,我們比預計的速度更快地減少了此類污染,只用了估算費用的一小部分而實際上卻100%的實現了目標。//
《京都議定書》還建立了“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該機制鼓勵發達國家的排放者通過諸 如投資清潔能源項目等方式來減少他們在發展中國家的排放量。《京都議定書》的另一項機制是允許國家之間 轉讓他們最初規定的排放限額,從而調整他們在《京都議定書》中的目標。歐洲聯盟已從這項機制中受益。歐 盟成員國把各自的排放額度匯在一起,聯合使用,形成了一個獨立的跨國排放標準。//
總之,京都會議的最大成就就是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建造了一個持續、基礎廣泛和經濟核算的行動框架。同時,京都會議也留下了一系列尚未解答的至關重要的問題,如:
——在實踐中如何操作京都機制
——如何為議定書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可預見的、公平的遵守機制
——如何確定碳匯的作用。//
另外一系列與政治有關的問題也懸而未決,如有關發展中國家的作用和國內行動的問題。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議定書》通常被看作是一項尚未完成的任務。//
第四次和第五次締約方大會京都會議之后,人們很快清楚地認識到,在國際社會所洽談訂立的關于環境的協議中,《議定書》無疑是最為復雜、涉及面最廣和最為雄心勃勃的。因此,解決那些懸而未決的問題所需要的技術、科學、法律和政治方面的工作也是前所未有的。//
京都會議后,國際社會一直努力在給《京都議定書》這一框架填充血肉。我們已重申了我們的政治愿望,希望盡快完成《議定書》的有關規定,讓其盡早批準和即時生效。我們已重申了我們的決心,要在今年11月份在海牙舉行第六次締約方大會之前,商討解決盡可能多的遺留問題。//
第六次締約方大會
盡管大多數國家政府正在為第六次締約方大會能取得成功而努力工作,但時間只剩下4個月,相當數量的重要問題仍未解決。我想略微說一下為什么“達成一致”如此困難。也許,最有爭議的思想分歧之一就存在于歐洲聯盟與傘式組織的談判中,這一組織包括日本、俄羅斯、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亞和美國等意見相似的國家。//
令人鼓舞的是,歐洲聯盟和傘式組織都有共同的根本目標:創建一個保持環境高度完整的氣候保護體制。作為一個在環境界有20多年工作經驗的人,我可以向你們所有的人保證,以維護環境完整無損的方式保護氣候,不僅是我國的目標,也是這次談判中我個人最高的原則。特別令我感到驕傲的是,美國帶頭推動建立一個強有力、受法律約束的執行制度,并強化了監督和匯報要求。//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歐盟和傘式組織在對待《議定書》代價問題上的態度差異很大。歐盟 擔心《議定書》的執行,特別是在美國的執行會過于容易。歐洲有些人認為從道義上來講,我們有責任盡快 地、盡可能徹底地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
從這個意義上講,歐盟很多人認為為此經受的短期巨大痛苦和損失是件好事,而不應加以避 免。歐盟還擔心美國和其他國家的企業因依靠有效的市場導向作為經營手段,會比歐洲企業有競爭優勢,因為歐洲企業必須遵守大量的法規并繳納碳排放稅。//
與此相反,美國及其傘式組織的合作伙伴相信,成本最低、最經濟的解決辦法會爭取到最廣泛 的公眾支持,讓所花的美元產生最大的環保效益。我們擔心,在各種情況下,《議定書》的執行都會遇到很多 困難,會對國家經濟造成顯著的影響。如果向著錯誤的方向發展,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這就是為什么我們要尋求科學上可行的方法來進行碳吸收,又為什么要反對像限制市場機制這 樣增加成本的武斷措施。我們相信,如果能夠有效運轉,市場、而不是政府將決定新技術中的正確投資方向。 我們拒絕接受那種認為應對天氣變化就應經歷特別的痛苦和損失的觀點。//
(節選自<美國副國務卿談《京都議定書》>,美國國務院負責全球事務的副國務卿弗蘭克·E·洛伊在美國律師協會年會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