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文:
The shock brigade burned the earth and got to the appointed position in 30 minutes.
錯誤譯文:
那突擊隊在地上放了一把火,在30分鐘內(nèi)趕到了指定陣地。
正確譯文:
突擊隊火速前進,30分鐘后趕到了指定的陣地。
翻譯加油站:
從字面看,burn the earth是“燒地”,原譯者加了一點工,譯成了“在地上放了一把火”。不錯,從行文角度看,“在地上放了一把火” 比“燒地”要通順得多。但是譯文文字的調(diào)整或潤色應(yīng)該建立在正確表達原文意思的基礎(chǔ)上,否則會“越描越黑”。
從語言的角度看,一個句子一般表示一個意思,如果一句話中包含兩個(或更多)信息,這些信息之間一定有密切的聯(lián)系。原譯中前半句 “放火燒地”和后半句“趕陣地”卻看不出有任何邏輯聯(lián)系,前后不連貫。一個合格的譯者應(yīng)該考慮到句子的連貫和邏輯性,并以此檢查自己的譯文。
Burn the earth是一個成語,源自美國英語,意思為“全速前進”、“(駕車)疾駛”、“奔馳”或“拼命快跑”。據(jù)說是因為人快跑或車疾駛時會揚起大團的塵土,猶如地下著火冒出的濃煙,很形象。這一成語還有許多變體,如burn the breeze, burn the wind, burn the highway, burn the pavement, 都是出自同一個形象的比喻。Seeing the police car chasing him was burning the highway, he jumped out of his car and rolled down the slope.(看到追蹤他的警車飛馳,他跳出汽車從山坡上滾了下去。)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確切地說,in 30 minutes不是“30分鐘內(nèi)”,而是“30分鐘后”,前面的“在”字則完全可以省略。原句可譯為:突擊隊火速前進,30分鐘后趕到了指定的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