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n route”源自法語,意思是“在路上,在途中”,相當于“on the way”,例如:We stopped at Paris en route from Rome to London(我們從羅馬去倫敦的途中曾在巴黎停留。)[qh]
2.“conclude the business”表示“成交,做成生意”。[qh]
3.“on CIF basis”表示“在CIF(價格)基礎上,以CIF(價格)為基礎”。[qh]
4.“file a claim”表示“(正式)提出或遞交索賠要求”。[qh]
5.“entertain sb.’s claim”表示“(正式)接受某人的索賠要求”。[qh]
6.“meet sb.'s claim”表示“(正式)接受某人的索賠要求,解決某人的索賠要求”,含義同“entertain sb.'s claim”。[qh]
索賠依據是指受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在提出索賠時必須提供的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真相的書面材料,主要是指各種檢驗證書,并且這些證書應由雙方約定的出證機構出具。[qh]
我國通常規定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為出證機構。如果證據不全、不清,或出證機構不符合合同要求,受損害一方的索賠要求都可能會遭到對方的拒絕。[qh]
具體來講,索賠依據包括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兩者缺一不可。所謂法律依據,指的是合同和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在提出索賠時,無論是索賠時間、對違約事實的舉證,還是要求賠償的辦法或金額,都必須符合合同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否則,即使違約事實確實存在,也可能功虧一簣。所謂事實依據,指的是違約的事實、情節及其證據。[qh]
在提出索賠時,當事人必須提供充分的事實證據,事實證據是提出索賠要求的客觀基礎。[qh]
具體到一筆交易中,到底需要提出哪些證據才能滿足索賠要求,須由交易雙方在合同中予以說明。例如,對于品質索賠,通常要求提供交易雙方約定的或在合同中指定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法律依據。[qh]
在事實依據中,除要提供證明違約事實存在的證據外,還要提供證明受害方遭受損失的程度和金額的證據和文件。對此,也可在合同中具體加以規定。[qh]
n. 要求,要求權;主張,斷言,聲稱;要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