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片名往往以突顯影片內容,傳達主題信息,確立全片感情基調,提供審美愉悅,吸引觀眾,增加票房為其終極目標。片名佳譯妙趣橫生而又發人深省,因其深邃的文化內涵和生動可人的語言而倍受中國影迷和英語愛好者的關注和青睞。在電影片名翻譯跨文化、跨語言的轉換過程中,往往體現了四項最為基本翻譯原則和價值取向。
電影名字翻譯的信息價值原則
片名翻譯要忠實傳遞與原片內容相關的信息,做到翻譯標題形式與原片內容的統一,也就是所謂實現信息價值的等值。捕風捉影,離題萬里,背離信息價值的翻譯是片名翻譯的大忌。臺灣曾經將the Sound of Music 譯為“仙樂飄飄何處聞”,這種標題簡直適用于各類音樂片。更有甚者,將True Lies(大陸譯為:真實的謊言),Anna Karenina(大陸譯為:安娜·卡列尼娜)譯為“魔鬼大帝”“愛比戀更冷”,與影片內容風馬牛不相及,令人費解不說,還誤導觀眾,引起對影片錯誤的心理預期。值得一提的是臺灣譯界曾出現過一股“魔鬼”浪潮,即凡是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的主演的影片,無論內容,全部翻譯為魔鬼……, 如:Terminator (臺譯:魔鬼終結者,大陸:終結者), Kindergarten Cop(臺譯:魔鬼孩子王, 大陸:幼稚園特警),Eraser(臺譯:魔鬼毀滅者,港譯:蒸發密令),Total Recall (臺譯:魔鬼總動員,大陸:全面回憶,港譯:宇宙威龍),可以說嚴重影響了觀眾通過片名了解影片內容,使片名大同小異,喪失了其標志性功能和信息功能。目前充斥電影市場的各種“總動員”命名的影片, 比如:超人總動員The Incredibles,海底總動員Finding Nemo,玩具總動員Toy Story, 怪獸總動員Monster等等不一而足,恐怕也有同樣的弊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