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萬物的存在,必定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每一個事物的產生必定有其產生的根源,并非憑空而降。
win one's spurs獲得名聲
《三國演義》里有這樣一個故事︰曹操手下夏候惇有一天向他推薦一名勇士叫做典韋,曹操叫典韋表演武藝,典韋就拿兩枝重八十斤的鐵戟上馬,運使如飛;給狂風吹得岌岌欲倒的大旗,幾個軍士都挾持不定,典韋一手就把旗桿扶正了.曹操大喜,以"駿馬雕鞍賜之"。要是西方,典韋贏得的不會是馬鞍,而會是踢馬刺(spurs)。
在中世紀西歐騎士制度盛行期間,習武的人首先可以做見習騎士(page),然后做騎士隨從(squire),到立了功,就會獲君主封為騎士(knight),君主冊封時會賜他一副鍍金踢馬刺.所以,win one's spurs(贏得踢馬刺)就是"受勛",現在往往引伸為"初次立功"、"獲得名聲"的意思。
例如︰
As a politician, he has yet to win his spurs.
他在政壇上還未有出色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