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national anthem
世界上最早出現(xiàn)國歌的國家是荷蘭。1569年,荷蘭人為抵抗西班牙統(tǒng)治者,高唱《威廉·凡·那叟》沖向敵人,并取得了勝利。荷蘭人對這首代表著國家民族精神的歌曲十分熱愛。后來,這首歌曲便成了荷蘭的國歌。許多國家從此爭相模仿,制定出自己國家的國歌。
“國歌”的英語:national anthem。anthem有“國歌;會歌;圣歌”的意思。歌曲的“旋律”叫melody,“歌詞”叫l(wèi)yric,是可數(shù)名詞(復(fù)數(shù)形式:lyrics)。
美國國歌叫《星條旗》,英文The Star-spangled Banner。spangle的意思是“用閃光飾物裝飾”,banner是“旗幟;橫幅”。注意:《星條旗永不落》是The Stars and Stripes Forever,是完全不同的一首進行曲。
美國國歌的歌詞誕生在Baltimore(巴爾的摩)。巴爾的摩東南的Fort McHenry(麥克亨利堡),曾在第二次英美戰(zhàn)爭期間作為前哨陣地抗擊英軍。1814年,英國艦隊直撲麥克亨利堡,晝夜連續(xù)猛烈地轟擊。當時,有一位名叫Francis Scott Key的美國律師、業(yè)余詩人乘船到英艦交涉釋放被扣留的美國平民。目擊了英軍炮轟麥克亨利堡的經(jīng)過,他憂心如焚。次日早晨,當他透過戰(zhàn)場上的硝煙看到星條旗仍在要塞上空獵獵飄揚時感慨萬分,于是激情滿懷地寫下了The Star-spangled Banner。詩歌很快不脛而走,后被配上曲譜后流傳全國。而這個曲譜則來自一首英國歌曲。1931年,美國國會正式將《星條旗》定為國歌 。如今,巴爾的摩市的麥克亨利堡已被定為國家紀念地和歷史圣地。
《天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傳統(tǒng)上被用作英國、加拿大以及其他英聯(lián)邦成員的國歌,同時也是英國皇室的頌歌。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國歌改為“God Save the King”。
澳大利亞國歌叫“Advance Australia Fair”,用了詩意的倒裝句,且為祈使句,表示期望美麗的(Fair)澳大利亞(Australia)向前進(Advance)。較為直白的中文譯名是《前進,美麗的澳大利亞》。
微博、微信:小強英語。
本欄目由可可英語原創(chuàng),未經(jīng)許可請勿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