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標準: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后,參照常模轉換為均值為500、標準差為70的常模正態(tài)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四、六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分為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以及各部分所占的分值比例分別為:聽力(20%)、閱讀(40%)、綜合(25%)、作文(15%)。各單項報道分的滿分分別為:聽力142分;閱讀284分;綜合178分;作文106分。各單項報道分相加之和等于報道總分。
四六級的單項報道分也是常模正態(tài)分數,但參照的常模是相應的單項常模。因此,單項報道分能夠報道考生在各單項常模群體中所處的百分位置。
某考生四級作文報道分數是62分,則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是在77%~86%之間,表示這名考生的英語成績至少要優(yōu)于常模群體中77%的人,但不會優(yōu)于86%的人。
某考生六級聽力報道分數是100分,則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是54%,表示這名考生的英語聽力成績優(yōu)于常模群體中54%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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