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考生的考試錄音都至少有三個以上的評分老師進行評估,而且有的時候一個考生的同一個部分的評估也由兩個評分教師評估,這樣來保證學生分數的公正性。考生的分數范圍是0-4分,4分為滿分,0分是考試沒做任何回答。
考完之后,ETS在線評估要把考生的分數分別從0-4分轉換成0-30分,這樣就是大家的托福口語成績。我們會在后面介紹分數是如何被轉換的。評估教師主要是在TopicDevelopment,DeliveryandLanguageUse這三個方面進行評估。
第一、在考生的學術能力方面:有關考生的TopicDevelopment,評估老師主要的衡量標準是考生有沒有很好的處理考試中出現的話題,并評估考生是否具備討論與話題相關信息的能力。在口語考試的后面四個Tasks,評估教師還要就考生是否具備對話題的Synthesize和Summarize的能力進行評估,就是我們在口語透析(一)中給大家介紹的幾個方面的能力。
Synthesize的主要意思是toformbycombiningpartsofelements,考生要做的是根據考試中出現的信息,形成自己對事情的看法。Summarize的主要意思是tocomprehensivelyandbrieflyabstractthetopic,考生需要做的是全面,簡短的總結考試中出現的場景或學術lectures中的要點并能最終表述出來。
第二、在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方面:有關考生的Delivery方面的能力,評估教師主要在考生語言表述能力上的評分。考生的英語表述是否清楚、流暢,并且在整個口語考試過程之中,考生整體上的口語考試部分的表現是否具備整體上的一致性和可理解性。這里邊,需要強調的是“一致性”指的兩層意思。首先是考生在整體口語考試的過程中,口語整體的上表現水平。其次是考生在語言層面上對話題的闡述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考生的口語具備連貫性和邏輯性。有關LanguageUse方面,評估教師主要在語言的準確性方面對考生的Response進行評估,如語法及語言使用準確性方面等等。這三個方面是評估教師的主要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