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紀亨利八世負責進行教會的宗教改革(The English Reformation),其原因有三個主要方面:改革教會的渴望已有多年,現在又受馬丁路德成功的鼓舞,許多人認為時機已到;人們痛恨教職人員的威望和財富;亨利需要錢。
改革以爭取離婚而開始,以脫離教皇而告終。亨利八世欲與阿拉貢的凱瑟琳離婚,但是教皇拒絕了。亨利改革的目的是擺脫英國教會與教皇的聯系,成立獨立的英格蘭教會。1529年至1534年間逐漸地與羅馬脫離了關系。他解散了所有英國的修道院和修女院,因為后者對教皇比對英國國王更忠誠。1534年的《繼位法》(the Act of succession)和1535年的《至尊法案》(the Act of Supremacy)使改革具有了可行性。1535年他成為了英格蘭教會最高首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