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外話】
在歐洲中世紀,狼人的迷信曾為殘害某些行為古怪或信異教的人提供借口,也有人利用這種迷信報私仇。據記載,德國有個名叫彼得•斯塔布的人經拷打后供認自己接受了魔鬼贈的魔帶,束上魔帶就能變成狼。法官當然無法在斯塔布所說的地點找到魔帶,于是解釋說,魔鬼已經把他的贈禮收回,自然無法找到了。雖無證據,斯塔布還是被判了死刑。人們用燒紅的火鉗把他的身上的肉一塊塊夾下來,用木斧將他的四肢砸爛,然后砍掉他的頭,并將尸體焚燒。在另一起狼人案里,一個“狼人”被砍斷四肢,說是為了找到皮膚下面的狼毛。狼毛自然沒有找到,受害人被宣判無罪,但他已經被折磨死了。17世紀初,法國有一個男人聲稱夜間獨行時,遇到狼人,砍掉一只狼爪。次日,一個女人被發現少了一只手,于是被活活燒死。現代人很容易推斷,很可能是那男人遇到夜間獨行的女人,試圖向她施暴,女人不從,男人就砍掉她的手,然后借狼人的迷信殺人滅口。16世紀,有三個法國男人經嚴刑拷打,供認接受了魔鬼的藥膏,涂抹在身上就能變成狼。變成狼后,他們曾吞吃了幾個小孩子,而且樂于與野母狼交合。現代人看來,這些迷信荒唐之極。
有一種精神病叫“變狼狂”(Iycanthropy),患者想象自己是一只狼,夜間活動,發出狼嚎,還會攻擊人。這或許是狼人迷信的一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