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前期運動
1953年,馬丁·路德·金和柯瑞塔·斯科特結婚。第二年,他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的德克斯特大街浸信會當了一名牧師。1955年,他獲得了系統神學的博士學位。
1955年12月5日 ,由于有一位黑人婦女不給白人讓座,被判蹲監獄2年,所以民權積極分子羅莎·帕克斯拒絕遵從蒙哥馬利公車上的種族隔離政策,在此之后,黑人居民發起了對公共汽車抵制運動并選舉金作他們新形式下蒙格馬利權利促進協會的領頭人。公共汽車抵制運動在 1956 年持續一年,馬丁·路德·金因其領導地位而名聲大噪。 1956 年12 月,美國最高法院宣布阿拉巴馬州的種族隔離法律違反憲法,蒙哥馬利市公車上的種族隔離規定也被廢除。
為了尋求蒙哥馬利勝利后的進一步發展,馬丁·路德·金和其他的南部黑人領袖于 1957 年建立了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1959年,馬丁·路德·金到印度游歷并進一步發展了甘地的非暴力策略。那年年底,馬丁·路德·金辭去了德克斯特的職務并返回亞特蘭大,和他的父親共同成為一名埃比尼澤浸信會牧師。
1960 年,黑人大學生們揭起了入座抗議的浪潮,這促進了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的形成。馬丁·路德·金支持學生運動,并對創建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的青年分部表現出興趣。學生激進分子很欽慕他,但他們不滿于馬丁·路德·金自上而下的領導作風,進而決定取得自治。作為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的顧問,曾經擔任過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副主管的埃拉·貝克向其他民權組織代表闡明,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將仍是一個學生領導的組織。1961年“自由乘車運動”中,馬丁·路德·金由于拒絕參加活動而受到批評,加劇了他同青年激進分子的緊張關系。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和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之間的矛盾在1961年和1962年的奧爾巴尼運動中繼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