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
1、論法律調整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20分)
2、我國司法解釋的地位、作用與種類(30分)
3、法的歷史類型更替的原因(20分)
4、論社會主義法和民主政治(30分)
西方法律思想史:
一、名詞解釋(每題5分,共25分)
1、法律的內在道德(富勒)
2、法律的第一性規則(哈特)
3、社會連帶關系(狄驥)
4、正當法的原則(施塔姆勒)
5、市民社會(黑格爾)
二、簡答題(每題12分,共48分)
1、孟德斯鳩是如何分析法律與自然地理環境的關系的?
2、與古典自然法學相比,新自然法學有哪些特點?
3、羅馬法學家對法是怎樣分類的?
4、為什么歐洲封建社會法律思想的主要特點是神學政治法律觀
三、論述題(27分)
龐德關于“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的思想及其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