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 75 分)
一、名詞解釋(每題 3 分,共 15 分)
1.法律認識錯誤
2.直接客體
3.預備犯
4.走私罪
5.綁架罪
二、簡答題(每題 5 分,共 20 分)
1.對教唆犯如何處罰?
2.特殊形式自首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3.如何理解破壞交通工具罪的客觀方面?
4.如何理解受賄罪中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三、案例分析( 10 分)
馬某,男, 1975 年 5 月 9 日 生。 2002 年夏天 , 馬某 到商場金店見柜臺里放有一條重 16 克 ,價值人民幣 2100 元的金項鏈,與自己所買的假金項鏈式樣相同,遂產生以假亂真的念頭。他向金店售貨員謊稱購買金項鏈,要售貨員將金項鏈拿出供其挑選, 馬某 在“挑選”金項鏈過程中,乘售貨員不備之機,用自己的假金項鏈調換了那根真金項鏈。過了兩天, 馬某 又用上述同樣方法調換一條重 20 克.價值 2600 元的金項鏈時,被售貨員發覺,當場將其抓獲。 馬某被逮捕后,交代自己在 1991 年 5 月 9 日 曾將一個鄰居小孩打成輕傷,并且在當晚還蒙面持刀威脅,逼迫他人交出錢包,得款人民幣 3000 余元。經查,馬某的交代屬實。
問:馬某的前后幾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構成犯罪,請指出罪名,并說明理由。如不構成犯罪,也說明理由。
四、論述題(每題 15 分,共 30 分)
1.試述刑法的溯及力。
2.試述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
物證技術學 (75 分 )
一、名詞解釋(從以下 6 個題中選做 5 個,每題 3 分,共 15 分)
1.指紋
2.足跡的步態特征
3.撬壓痕跡
4.槍支
5.筆跡
6.現場方位攝影
二、簡答題(從以下 6 個題中選做 5 個,每題 6 分,共 30 分)
1.簡要說明手印的特點
2.簡要說明赤腳足跡特征
3.簡述工具痕跡及其種類
4.簡要說明在射擊過程中彈殼上所形成的痕跡
5.簡要說明一般性偽裝筆跡的三種主要類型
6.簡述現場攝影四個內容的名稱及其基本概念。
三、敘述題(從以下 3 個題中選做 2 個,每題 15 分,共 30 分)
1.根據內部花紋和三角的基本形態說明指紋的基本類型
2.具體說明筆跡的四種運筆特征
3.具體說明彈丸彈著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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