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
一、單項選擇題
1.D 2.A3.B 4.D
5. C [考點]犯罪手段認識錯誤。直接考察就這一次,其他年份間接考到。比如 2003 年單選題 3、誤人為獸加以殺傷的,屬于(A)。 A、目標的認識錯誤 B、手段的認識錯誤 C、因果關系的認識錯誤 D、行為誤差
6. 間接故意在實踐中一般通過以下三種情況表現出來:其中一種就是行為人為追求某一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一危害結 果發生,如 2002 年單選題 6。---見《老妖精加強版》總結。選 B
7.B 8.C 9.B 10.C 11.A 12.C 13.A 14.B 15.C
16.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是牽連犯的典型例子,請記住。C
17.B 18.C 19.C 20.C
二、多項選擇題
21.ACD 22.ABD
23.[考點]正當防衛。此題 A 選項有爭議,有觀點認為不成立正當防衛,有觀點認為成立。還好以后再未涉及該知識點。 談點看法,個人認為對精神病人的暴力侵害的反擊是成立正當防衛的。因為完全符合正當防衛 5 個條件的。否則見了精神病 侵害,大家就只能跑了。BCD
24.CD 25.ABCD 26.AB 27.ACD 28.ABCD
29. [考點]洗錢罪,一共七種上游犯罪: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恐怖犯罪、貪污賄賂犯罪、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ACD
30. 考點]毒品再犯。《刑法》第 356 條 規 定 “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這就是我國刑法規定的毒品再犯制度。2004 年單選題 14 又曾考到。BC
三、不定項選擇題
31.ABCD 32.A 33.BC 34.AB3 5.AB
36.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C
37.AB38. [考點]轉化罪。根據刑法第 236 條、第 263 條的規定,強奸致被害人死亡、搶劫致人死亡的,仍以強奸 罪、搶劫罪定罪,不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老妖精對法碩考試應該掌握的 7 種轉化罪都進行了總結,并點出了 4 種容易誤判的 轉化罪,請見《老妖精加強版》總結。AB
39.CD
40. 對于單位,法律明文規定才視為犯罪。如果行為人犯了盜竊罪,單位犯了盜竊罪、貸款詐騙罪,但是在法律沒有規定單位可以構成該罪的情況下,單位不負刑事責任,不能追究。AD
四、法條分析題
41. 本款規定的是巨款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罪狀和法定刑,罪狀為敘明罪狀。巨款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構成特征是:(1)侵犯的是復 雜客體,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和公私財產。(2)客觀方面表現為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 能說明其來源合法的行為。(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4)主觀上出于直接故意。
五、案例分析題
42、甲,男,30歲,1998年4月因侮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犯新罪,需要撤銷緩刑,數罪并罰)。1999 年12月教唆(教唆犯)乙1984年10月生)(注意年齡,刑法中年齡有重要意義,直接決定所應該負的刑法責任)與一名癡呆女性強行發生性關系甲在一旁觀看取樂(一個是實行犯,一個是教唆犯,教唆犯按實行犯所犯罪名處罰) ,但其本身并未與該癡呆女子發生性關系。乙回家后,被其父發現異常,隨后追問出真情,將乙捆綁后送至當地公安機關。乙到案 說出行為的前因后果,公安機關遂將甲抓獲歸案(自首)。 請你就本案應如何處理表明觀點,并陳述理由。――此題比較難,里面有共同犯罪,教唆犯,實行犯,緩刑期間犯新罪,自首等知識點。作題方式遵循 2 點:一是畫線,二是每句話都有一個考點。否者極易丟掉得分點。
乙已滿 14 周歲,可以構成強奸罪。甲與乙構成強奸罪的共同犯罪,其中甲為教唆犯,乙為實行犯。甲教唆的乙不滿 18 周歲,所以對甲的犯罪行為應當從重處罰。乙屬于犯罪的時候不滿 18 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甲在緩刑考驗期 間犯罪,對甲應當撤銷緩刑,對其強奸罪判處刑罰后,與其侮辱罪所判的 2 年有期徒刑實行數罪并罰。乙雖然不是主動到公 安機關投案,但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犯罪嫌疑人經親友規勸、由親友送去投案的,也視為自動投案。乙在投案后如實 交代了自己與甲的全部罪行,所以成為自首,對其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3.甲、乙、丙事前通謀盜竊并共同實施盜竊犯罪,成立盜竊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實施盜竊過程中,丙為窩藏贓物、 抗拒抓捕,當場對大樓值班人員使用暴力,根據《刑法》第 269 條的規定,其盜竊行為轉化為搶竊罪。由于使用暴力超出甲 、 乙、丙三人的共同故意,所以只對丙以搶竊罪定罪處罰,對甲、乙二人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44.甲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和故意殺人罪。理由是:甲僅因逃債之事與乙撕扯扭打,意外造成乙死亡,屬于意外事件。但 其先行行為導致乙倒地休克,使乙的生命權利處于危險狀態,其具有作為義務,對其作為義務不予履行,導致乙死亡,屬于 不作為的間接故意殺人。甲并不是有意將乙撞倒其休克而取材,而是在乙死亡后,乘機到乙家中翻走現金 18000 元,屬于秘 密盜竊取乙的財物,符合盜竊罪的構成特征。亦即,甲沒有使用暴力或者脅迫等手段竊取乙的財物,而是采取秘密手段竊取 乙的財物,構成盜竊罪而不構成搶竊罪。甲構成累犯,理由是:1995 年甲犯的是故意犯罪,被判處 3 年有期徒刑;1998 刑 滿釋放后不滿 5 年,于 2001 年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盜竊罪,符合累犯的特征。對于甲,應以盜竊罪和故意殺 人罪實行數罪并罰,且應當從重處罰。
六、論述題
45.犯罪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具體犯罪構成的實行行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 停止形態。犯罪未遂形態具有如下特征:(1)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所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 刑法分則規范里具體犯罪構成要件中的犯罪行為。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犯罪未遂形態必須具備的特征之一,也是犯 罪未遂形態與犯罪預備形態相區別的主要標志,因為犯罪未遂形態和犯罪預備形態都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 止繼續實施犯罪,而二者區別的關鍵就在于著手實行犯罪與否。(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來。行為人在著手實行犯罪以后, 犯罪"未得逞",即犯罪未遂形態而停止下來,這是犯罪未遂形態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形態區別于犯罪既遂形態的主要標志 。(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態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這是犯罪未遂形態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形態 與著手實施犯罪后的犯罪中止區別的關鍵。后者是由于行為人個人意志的原因而未完成犯罪。對于未遂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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