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述經濟法與民商法的關系
2.如何理解經濟法的政府主導性特征?
3.如何理解企業市場準入制度?
4. 簡述我國現行競爭法律制度的立法現狀與完善。
5.簡述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范圍中的主體、客體和對象。
6.根據國際經濟法,簡述中國稅收抵免制度。
二、論述 15分*2
1.試述經濟法主體責任制度。
2.試述我國證券交易監管制度。
三、案例 10分
1996年2月4日,王某在某百貨公司買到一臺冰箱,冰箱附有產品合格證,王某買回冰箱后6天,發現冰箱噪音太大,就去找百貨公司交涉,百貨公司說冰箱一開始使用時有些噪音是正常的,過一段時間就好了。沒過多長時間,冰箱的制冷器又出了問題,到后來完全喪失了冷凍食品的功能,成了一個食品儲藏柜。王某再去找百貨公司,百貨公司說冰箱不是他們生產的,冰箱不制冷屬于技術問題,此事只有生產廠家才能解決因此讓王某去找廠家。王某覺得生產廠家離本市有上千公里遠,況且冰箱又不像小件物品可以隨意來回搬運,只有先找百貨公司,讓百貨公司找生產廠家。王某遭到百貨公司的拒絕后,于是于6月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百貨公司對冰箱進行修理,如果修理不好,應負責退貨。
根據案情回答下列問題:
1.什么是產品瑕疵擔保責任?
2.某百貨公司對售出的有瑕疵的產品是否應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