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加拿大留學,多年來熱度不減,相對于澳洲移民政策的頻繁調整,加拿大留學、移民政策的穩定,更加成為眾多學生與家長的首選留學國家。針對這一現狀和中留學張洪梅老師對加拿大留學簽證容易出現的誤區進行搜集與整理,希望對加拿大留學的朋友們有所幫助?。▋H供參考,最終以官方網站為準):
一、誤以為申請者必須要有60萬元人民幣存款
加拿大使館并沒有對留學擔保金額做出明確的規定,但要求經濟擔保人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能夠支付申請人在加拿大學習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
二、誤以為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并不在額度的多少,而在于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雖然現在使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2個月的歷史,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而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卻沒有長期的存款,那么只要能給予詳細的、令人信服的解釋并盡可能的佐以相關的、有說服力的證據,獲得簽證幾率還是非常大的。
三、誤以為可以用貸款或抵押款作擔保
加拿大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必須賣出變現,但炒股、炒基或房產的時間可計為存款的歷史。另外,部分銀行的理財產品如果是保本的,則無須變現,直接可以用作擔保金。
四、誤以為家里有錢就一定可以獲得加拿大簽證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產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為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其社會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于接收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甚至較差。而對于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績差、表現不良或中斷學歷過長的學生,獲得的機會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卻學業出色的學生要低得多。
五、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簽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文件”審核的方式,在平均1-1.5個月的時間(風險體檢者只需3周)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簽,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簽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周一到周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后,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后再通知結果。故并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復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簽,而且自從2008年6月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啟動并代為接收簽證申請文件以來,加拿大簽證申請就基本上只有前面兩種結果,要求面談的案例幾乎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