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失業金
失業金的數額按申請人過去工資收入的55%來計算,最多不能超過每周413加元。根據不同情況,有的人可能超過工資收入的55%,但無論如何,最多不能超過413加元。
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1)失業前26周的總收入, (2)過去26周的工作周數, (3)最小被除數:根據申請人居住地的失業率得出。
失業金如何納稅
在加拿大,一定情況下,領取失業金者必須退回部分失業金。
如果在上一個納稅年,申請人凈收入低于48750加元,不用納稅。如果超過了48750加元,超過的部分要退回30%。
如果申請人是第一次拿失業金,就不需要納稅了(第一次拿失業金是指在過去10年內,申請人從來沒有拿過失業金,或者拿過,但時間沒有超過1個星期)。
如果申請人拿的是懷孕、父母保險或疾病保險,則無需納稅。
怎樣申請職業培訓
加拿大政府對本國領取失業金者找工作提供一系列協助,其中一項是為失業人員參加職業培訓提供經濟資助。
申請資格:如果申請人正在領取失業金,或在過去的36個月內曾經領取過普通失業金(或60個月內曾經領取過懷孕、父母失業金),且從未接受過政府資助的職業培訓。
申請步驟:到一所職業就業中心參加信息介紹會,并登記預約一個就業輔導員。與就業輔導員見面后,他(她)會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幫助制訂一個求職計劃。如果申請者被認為的確需要參加職業培訓,就業輔導員會發給你一套申請培訓資料。
申請人把所要求的表格填好后,交給就業輔導員,并由他(她)審查,并上交就業中心。符合資格者就可以參加職業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