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教學4年,我經歷了由助教到講師的過程,今天談一點教學中的經歷,希望與大家分享。
我的第一次教學經歷是當助教,輔助教授給碩士生上實驗課,但不負責整個課程的設計和考試。學校付20到25鎊/小時的工資,遠遠高于去餐館打工,而且是一個很好的鍛煉機會。
博士畢業后,我也做過兼職講師,當一門課程的老師就要承擔更多的責任,比如設計課程內容,布置考題,工資是35英鎊/小時,一般一次課只有2個小時,臺上1小時,臺下至少準備10小時,不過如果是第二次上同樣的課,可能就是2-3小時了。
現在,我在一所研究型大學里面做終身教職,和我以前做兼職講師的情況差不太多,但是由于接觸學術界的人多了,也漸漸感覺到不同大學對教學的要求和任務的不同了。
教學型大學教師授課任務重
總的來說,英國大學分為兩類,一類是研究型大學,即傳統的大學,第二類是教學型大學,即是在上世紀后期成立的新型大學。
我在這兩種大學都教學過,對于教學型大學,學校重視的是老師的教學時間以及學生的就業率,其課程設置相對更加接近社會需求,所以不少新型大學,其實是由英國的??茖W校升級而來,實踐性很強。
一般在教學型大學里面的老師要求一年的教學任務,從350學時到500學時或者更多,基本上要求全年都在給學生上課。值得注意的是,教學型大學,對教師的研究水平不做硬性要求,即不要求在高水平刊物上發表論文,所以應聘者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教學,有時間教學,不需要有研究記錄(Research track record)。
研究型大學更注重研究水平
對于研究型大學,學校對教學的任務就比較少,特別是研究型大學中排名比較靠前的所謂羅素集團大學(Russell Group),如我所在的女王大學,每年講師或者教授可以選擇從2月到5月上課,或者10月到1月上課,僅在一個學期內有安排,且全年不超過120學時。但是要求老師有較強的研究水平,根據不同的學科,要求老師在著名雜志上發布一定數量的研究成果,并取得國家級以上的研究課題,應聘者一般要求已經發表了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由于研究型大學同樣需要教學,而學生人數不會低于教學型大學的學生人數,但是每個老師的上課量又比較少,所以就有一個新職位,教員(Teaching Fellow)。教員不需要做研究,可以被提拔為高級教員(Senior Teaching Fellow),但是一般不會成為教授。
無論研究型大學還是教學型大學,英國的教授一般一個專業就一個,稱為主席(Chair),教授都是主席,主席也都是教授。
上一次談到了不同類型大學的教師所賦予的教學類型也不同,接下來就來談談我在這兩種類型的大學的教學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