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類大學的不同工作經歷
我在教學型大學上課的經歷是,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做主,無論課程結構,考題類型都是沒有其他人參與,有的時候課程主任會過問一下,主要不引起學生的投訴,就不會有麻煩。
在研究型大學上課,在開學前幾周,一般要教研室一起開會,通過教學大綱,列出每堂課程的知識點,閱讀文獻,練習題范圍,以及課程評價標準,如果要求學生寫論文,那么列出論文的要求,和占最后成績的比例,如果有考試,要列出考試的時間長度等。
提到本學期我上課的120學時中,分配是72小時的教學,48小時的課堂練習(Tutorial),課堂練習一般配合上課講的內容,組織很簡單,將學生分成10-20人的幾個小組,每個小組一個小時,看一段材料,做演講。幾個小組都是做同樣的事情,對老師而言是重復勞動。
當然,學校付出較高的工資給我們,不是讓我們一年僅僅工作這72小時,學校對我們研究的壓力是非常大的。在研究型大學,比的是研究項目和論文發表,即使是終身教職了,但是如果3年內沒有達到預定目標,還是要用其他的方式讓你離開。
建立自己的研究團隊
平時我們都做什么呢?我們經常去各個地方參加學術會議,和英國各地的公司和大學進行學術交流,經費來自于自己的項目,沒有項目,就沒有學術交流,學校能給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主要是靠自己去拿。
我們的時間也非常的自由,自己就是自己的老板,建立自己的研究團隊,包括博士,博士后,團隊就和公司一樣,做大了,項目經費也越多,人員配備也越多。
舉例來說,我知道Warwick大學一個教授,雇傭了80多名教授,副教授和博士為他做研究,而他自己也獲得了Lord的爵位。以后希望有機會詳細談談英國大學的研究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