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中介市場亟需立法規范
就如何避免非法留學中介的陷阱,記者采訪了湖南陽光留學服務辦公室負責人丁楠。丁楠表示,在與出國留學中介機構打交道時,首先要做到“六查”:即查看是否有營業執照,是否有公安機關和教育部簽發的出國留學中介資質,是否有霸王合同條款,是否有充足資金保證,是否有傍知名留學中介機構之嫌,是否有發布虛假廣告信息的行為。其次,一定要通過正確的方式方法了解海外大學信息,除了聽取合法中介公司的介紹,還要到各國大使館官方網站和我國教育部涉外監管網核實海外院校的招生資質。
丁楠說,如果選擇通過中介機構辦理留學手續,一定要選擇具有辦理資質的合法中介機構。(法制周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這些資質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營業執照》、教育部簽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以及公安機關簽發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正規中介機構名稱均可在國家涉外監管網和北京留學服務行業協會網上查詢。簽合同前,一定要先搞清楚和準確理解每款內容,要注意簽署能保護消費者核心利益的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也就是符合教育部、工商總局公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范合同)》的合同書。
目前,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留學生派出國,其中多數人都選擇了留學中介來代理自己的留學申請。據教育部國際司原駐外教育參贊、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教育中介機構工作委員會(下稱“教育中介工委”)特聘專家陳可淼介紹,2009年全國留學人員22.93萬人,其中自費出國留學的有21.01萬人,占留學人數的90%,全國獲得由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統一頒發的留學中介許可證的機構僅有401家,而實際存在的各類中介機構據統計超過了2000家。自費留學生數量不斷擴大與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匱乏的矛盾日益凸顯,這也導致了一些并無資質的中介機構插手出國留學中介的業務,非法中介過度追求利潤最大化和過度商業化的運作,嚴重擾亂了市場。
基于上述狀況,教育部于2007年批準成立了教育中介機構工作委員會,目的是為了建立行業服務規范標準,推進留學中介服務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教育中介工委隨后制定并推行《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行業規范》,倡導中介機構向服務對象提供權責公平、合約公正、程序透明、管理完善的陽光留學服務。與此同時,教育中介工委聯合部分留學中介服務機構推出陽光留學工程,并逐漸得到社會認可。
陳可淼表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行業規范》本質上仍只屬于行業內規定,真正意義上的規范還期待從立法層面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