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學習英語時對語法是非常頭痛或討厭的。經常聽人說不想學語法,感覺自己都被語法搞暈搞糊涂搞得沒信心了,所以很討厭老師老是講語法。還聽到一些英語成績不錯的同學說學習語法沒有什么意義,他們說只要你多練習,自然知道怎么用英語,用不著去死扣語法。
有段時間我也覺得學英語不能變成天天學語法,因為不少語法都是似是而非的,與其在語法的迷宮中浪費時間和耐心,不如直接從活生生的語言中來體會如何應用英語。但后來英語知識增長到一定程度后,發現語法學習還是很有必要的。
英語作為一種語言,本質是一種交流的工具,掌握英語的目的有二:一是獲取以英語為傳播介質的信息,二是以英語為介質,表達信息。要實現這兩個目的,最重要的就是要能正確地理解和表達。如何才能正確呢?我們可以把“用語言表達和理解”的過程進行如下抽象就容易理解了。
信息→編碼→傳遞→接收→解碼→信息
在這個過程中,編碼、解碼、傳遞和接收都是影響信息失真與否的重要環節。但對語言學習和應用而言,最容易出錯的卻是編碼和解碼。語法,就是指導正確編碼和解碼的規則。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你用word編輯的信息,是不可能被pdf閱讀器正確閱讀的。因此,要正確進行理解和表達,就必需掌握語法。
但是,語法不是憑空產生的,語法是對語言現象的歸納、概括和抽象。個人認為,語法和語言的關系在某種程度上是先有語言后有語法的關系。語言在形成的時候,很有可能是存在不盡一致的語言使用方式,經過群體的選擇,最后形成了公認的語言應用方式,其對應的規則就成為了語法。可見,語法來源于語言現象,但又高于具體的語言現象。掌握了語法,就掌握了語言運作的規律。
所以對語言學習和運用來說,學習和掌握語法是有其必要性的。好比做游戲,如果不搞清楚游戲規則,是沒法進行游戲的。同樣的,如果你不了解語法,自然無法同別人順暢地交流,因為你和別人沒有共同的語言。不過,這種“了解”及“了解方式”是存在極大差異的。有的人一輩子沒讀過書,自然沒有“學習”過有形的語法,但為什么照樣能自如應用語言、甚至成為詩人或文學家呢?有的人在學校學了多年的語言知識,但即使讀大學了,卻還無法正確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寫的東西仍舊狗屁不通呢?前面說過,語法是對語言現象的歸納、概括和抽象。對于前一種人,他們在日常生活的語言環境中通過潛移默化的方式掌握了語言編碼和解碼的規則,獲得了隱式的語法知識,并通過大量的“觀察”、琢磨、體會和實踐,在潛意識中掌握了語法并達到了融會貫通、靈活運用。雖然他們自己也對為什么要這樣說這樣寫說不出理由,但他們知道“就應該”這樣說這樣寫。而后一種人雖然學了很多語法知識,但根本沒有學到“心”里面去,規則沒掌握,實踐又少,更沒達到有意識地用理論指導實踐的程度,所以語言能力很可憐。還是打個比方吧。學語言好比學游泳,有些人在水里撲騰撲騰,嘿,就對游泳有了“感性的”認識——有了水感,特別的,那些經常泡在水里,經常自個兒琢磨的人很快就能浪里白條了;而有的人,學了很多“如何學游泳”、或者諸如“人為什么能浮在水面上”的理論知識,但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甚至很少下水,那么自然是不可能學會或學好游泳的。可見,這兩個事例說明兩點:①學習語法不能孤立地學,要結合對語法現象的分析進行學習,在語言運用中學習,以學促用,以用促學;②學習語法有隱式學習和顯式學習兩種方式,雖然方式有所不同,但語法的重要性不受影響、不容質疑。
既然語法可以通過隱式的體會方法進行學習和體會,那直接學習語法有何必要呢,或者說為什么要通過顯式方式來學習語法呢?這一點還是與語法是對語言現象的歸納、概況和抽象有關,也與我們學習的效率有關。語言現象是多種多樣、層出不窮的。如果要完全通過體會的方式來進行學習,那就好比通過窮舉的方法來表征一個數列,不僅需要的時間長,而且存在錯誤體會和掛一漏萬的可能性。而如果掌握了這個表征這個數列的公式,不僅一下就把握了一個數列的特征和本質,而且還可以以此為起點,推而廣之,得到任意情況下該數列的具體形式。同樣的,掌握了語法,就從實質上把握了一類語法現象的規則和規律,不僅能理解這類語言現象,而且還能正確地利用規律來組織語言,表達自我,也就是把信息正確地編碼為語言現象。可見,直接學習語法是一種高效地把握語言現象實質和規律的方法,優點在于準確和快速。
即如此,那為什么很多人學了語法仍舊不能正確地理解和表達呢?個人認為i其病癥是目前語法的教與學方式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