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8年奧利弗克·倫威爾去世,他的兒子理查德繼任護國公,政權立即開始瓦解。克倫威爾的一位將軍喬治蒙克占領倫敦,安排新的議會選舉。1660年選出的議會要求上一任國王的兒子、長期流亡法國的查爾斯二世回國作國王,從而解決了危機。這就是所謂的王政復辟(The Restoration)。
1685年查爾斯二世去世,由其弟詹姆斯二世繼位。詹姆斯二世從小在歐洲流亡長大,是個天主教徒,他希望不放棄個人宗教信仰統治國家。但是1688的英國已不象40年前那樣能容忍天主教徒當國王了。英國政客反對詹姆斯二世,他們呼吁信奉新教的國王,奧蘭治親王威謙入侵英國奪取王位。1688年11月15日威廉在托爾比登陸并占領倫敦。這一占領相對平靜,既未流血也未處死國王,所以就稱為“光榮革命”(The Glorious Revolution)。
光榮革命中,議會頒布了《權力法案》(The Bill of Rights),作為人民和國王之間的“契約”。該法案成為“英國憲政”中最重要的奠基性文件之一,為現代英國政治制度的形成再打下一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