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專四報考須知
為進一步貫徹英語專業“教學大綱”,促進英語專業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高等學校外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決定2009年按照“高校英語專業四、八級考試大綱”(2004年新版)的要求,繼續對全國高校英語專業的學生進行統一測試。
現將2009年英語專業四、八級統測報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參加統測的學生必須是通過全國高考的英語專業的本校學生,報名資格具體規定如下:
參加高年級階段統測(TEM8)的報名對象
1、經教育部備案或批準的高等院校中:2005年入學的英語專業四年級本科生。(考生類型的編號為“40”)
2、經教育部批準有學歷的成人高等教育學院(以下簡稱成教院)中:2005年入學的四年制即脫產學習的英語專業(第四學年)本科生:2004年入學的五年制即不脫產學習的英語專業(第五學年)本科生。(考生類型的編號為“50”)
3、重點外語類院校中(詳見注1),2005年入學的、以專業英語作為第二學位且 CET6達600分或以上(相當于優秀)的四年級本科生。(考生類型的編號為“60”)
4、曾參加2008年TEM8統測但未通過的2002級英語專業學生可參加此次補考,但僅次補考機會,不參加作自動放棄,補考機會不順延。(考生類型的編號為“70”)
參加基礎階段統測(TEM4)的報名對象
1、經教育部備案或批準的高等院校中:2007年入學的英語專業二年級本科生(考生類型的編號為“40”)
2、經教育部備案或批準的高等院校中:2007年或2006年入學的、修完英語專業基礎階段教學大綱規定課程的二、三年制最后一學年的大專生。(考生類型的編號為“20”)
3、經教育部批準有學歷的成人高等教育學院中:2007年入學的四年制即脫產學習的英語專業(第二學年)本科生;2006年入學的、五年制即不脫產學習的、修完英語專業基礎階段教學大綱規定課程(第三學年)的本科生。脫產的二年制大專生,必須在第二學年時方可報名參加四級測試;不脫產的三年制大專生,必須在第三學年時方可報名參加四級測試。(考生類型的編號為“50”)
4、重點外語類院校中(詳見注1),2007年入學的、以專業英語作為第二學位或第二專業且CET4達600分或以上(相當于優秀)的二年級本科生。(考生類型的編號為“60”)
5、曾參加2008年TEM4統測但未通過的2006級英語專業學生可參加此次補考,但僅此一次補考機會,不參加作自動放棄,補考機會不順延。(考生類型的編號為“70”)
注:1、重點外語類院校是指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天津外國語學院,大連外國語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四川外語學院,西安外國語學院等15所院校。
2、凡未通過基礎階段統測(TEM4)的考生,也可參加高年級階段(TEM8)的統測。
3、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3+2”及“2+2”學制的英語專業專升本學生可在升本后的第一年以補考考生身份參加英語專業基礎階段(TEM4)統測,考生類別“70”,但僅此一次機會,不再順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英語專業兩年制及三年制專升本學生可在畢業的當年以正常考生身份參加英語專業高年級(TEM8)統測,考生類別分別為“40”和“50”,并可在次年補考一次,補考機會不再順延。
二、統測日期:
2009年的英語專業高年級階段統測(TEM8)定于3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在各自院校組織進行。2009年英語專業基礎階段統測(TEM4)定于4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在各自院校組織進行。
三、報名方法:
1、參加測試的院校務必于2008年12月10日以前,向高等學校外語專業考試辦公室遞交(1)《2009年英語專業TEM統測試題預訂單》(2)考點考務系統2.0所生成的上報盤片以及(3)由考點考務系統2.0打印出并加蓋院校公章后的考生報名冊(以郵戳為準,逾期概不受理)。試題預定單填寫完畢后加蓋院校公章連同上報盤片和考生報名冊一起以特快專遞形式寄高等學校外語專業考試辦公室收(地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郵編:200083)電話:021-35050345或021-65176788,02l一35050213(FAX)。電子信箱:flt@shisu.edu.cn。
2、同時各院校在郵寄時還必須附上由各院校教務處蓋章的英語專業學生入學注冊名單,以備核查考生報考資格。如我辦未收到“由各院校教務處蓋章的英語專業學生入學注冊名單”或發現“由各院校教務處蓋章的英語專業學生入學注冊名單’上的姓名與報考考生實際姓名不相符的,則不予接受報名,并將追究該考點責任,輕者給以通報批評,重者停止該考點參加統測的資格1—3年,直至取消該考點資格,以上處罰報教育部和高等學校外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備案。
3、2007年英語專業統測報名工作一律采用電腦報名方式(詳見《考點考務系統2.0使用說明》)。考生信息輸入前必須經過認真核對,輸入時務必仔細。上報盤片及報名冊寄來我辦公室后考生姓名不得更改,試卷中夾帶的任何更改申請皆視為無效。各院校使用電腦軟件報名時,軟件會為每位考生自動生成十四位的準考證號,其定義如下:
a |
b |
c |
d |
e |
f |
注:
1) a:為各院校的代碼(第l,2位為地區代碼,第3位為院校類別代碼,第4,5位為序號)
b:為測試年份 c:為測試類別 d:為考生類別編號
e:為考場號(試卷袋編號) f:為考生序號(01-30)
2)為做好教學情況了解及成績分析工作,請各校在輸入考生信息時嚴格區分不同的考生類別,并按以下要求選擇各自的編號。
40:為高校本科生考生的編號;
20:為二、三年制的大專考生的編號;
50:為高校中成教院考生的編號;
60:為重點外語類院校中專業英語作為第二學位且CET4、CET6達600分或以上的考生編號;
70:為參加此次四、八級統測的補考生的編號。
3)在輸入學生名單時,注意按考生類別順序依次輸入,如按20,40,50,60以及70類別的考生順序輸入,不要將考生類別混雜輸入,請務必在所有考生信息輸入完畢后再生成準考證,切勿多次生成準考證,以免因準考證號混亂而出現電腦讀分出錯,尤其避免成績統計及發證上產生問題。 考試&大
4、使用軟件錄入考生信息時,考生的入學年月和專業務必如實輸入準確,如專科應考生備注中一定要輸入×年制字樣。不輸入入學年月和專業的考生一律不發給個人成績證明書,其后果由各校自行負責。入學年月和專業輸入不真實,或有弄虛作假者,一旦查實,將給以通報批評,以至停止該考點參加統測的資格1—3年,直至取消該考點資格。如有留級或病休等原因,到報名時還屬于二年級或四年級學生,請在考生信息的備注中說明。此類學生的編號與現在的同班同學編在同一試卷袋內。
5、請各校在使用報名軟件輸入考生信息前,務必將考生姓名與其本人核實準確。否則,名字寫錯的成績證明書一律不予更改。請不要遺漏在外實習或因病等原因暫不在校的學生。
6、有關費用,請在2009年1月9日前由銀行匯至中國銀行上海市虹口支行044023—8570—12814608091001,戶名:上海上外外語教育咨詢服務中心(請勿以個人名義匯款,匯款時請注明“英語專業統測費用”)。請各高校將各項費用核算準確(包括四、八級統測報名費、試卷費和錄音帶費三項)以免增加財務上多退少補的麻煩。如對開收據有特殊要求,請在《英語專業TEM統測試題預訂單》上注明,以免重開。
四、測試組織工作:
1、考務工作由各校自行組織。監考工作所需費用由各校自行解決。考點考務系統中有打印準考證的功能,建議各院校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打印準考證并在統測前將準考證分發給每位考生。
2、請各校教務處負責主持此項工作,并指定一位教師專門負責與考試辦公室聯系(如輸入考生信息,交納費用,收發,保管,寄回試題,收發考試成績單,分發個人成績證明書以及結算費用等)。如出現聯系人地址變動,請及時以書面方式告知考試辦公室。
3、為嚴肅考場紀律,各校應聘請一名教務處或相當于系一級領導的教師擔任主考,在每一考場中聘請一名副教授以上的教師擔任副主考,另外確定一名教師作為監考人員,協助副主考負責考場具體事務。
4、試題、錄音帶由考試辦公室通過機要通訊局在測試前3天至5天寄給各院校試題收件人,請各院校試題收件人到時去本單位機要部門領取。上海各院校到時另行通知來我辦公室指定的地點領取。
5、各院校務必在統一規定日期和時間舉行測試。試題在開考前二十分鐘由學校負責保管試題的專職干部交給副主考,然后由副主考和監考人員在考場中當場啟封。不得將試題和錄音帶提前拆封、復印。如有發現個別院校違反以上規定,則上報教育部及高等學校外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并視具體情況予以批評,以致取消該考點參加統測1—3年。測試結束后,副主考和監考人員按考生準考證號順序,按原來的標準袋(每袋30份)用訂書釘裝訂、加封(缺考考生的空白卷也應裝訂其中,具體方法參見試題裝訂紙上說明),并在試卷袋封皮上注明實考人數和缺考人數,缺考準考證號以及寫明考場中所發生的各種情況后由兩位監考教師簽名,最后將答題紙和答題卡交于教務處專門負責收發、保管試卷的同志,由該同志將答題紙和答題卡在統測結束后24小時內(以郵戳為準)通過機要或特快專遞形式郵寄至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高校外語專業考試辦公室(籌),郵編:200083。郵包上請貼上醒目的本校校名標簽,切勿作印刷品郵寄。統測結束后的試題及磁帶由各校在教務部門領導人監督下進行銷毀,不得留存和復制。備用卷則須連同答題紙和答題卡一同寄回。
五、頒發成績及個人成績證明:
1、統測工作結束后,考試辦公室將統一向各校發放考試成績冊及院校成績統計表。各校英語專業考生的成績將計入全國高校平均分數。考生等成績在合格以上者,將分別頒發英語專業基礎階段(TEM4)和英語專業高年級階段(TEM8)個人成績證明書(60—69分為合格,70-79分為良好,80分以上為優秀),但參加補考(即考生類別為“70”)的英語專業考生成績雖達到良好以上的分數只發給合格證書。
2、為便于考試成績的統計與管理,考試成績冊包含考生準考證號、考生姓名、總分、等級以及證書編號五部分信息。院校成績統計表按小項進行分類統計,供各考點對本校的英語專業教學情況進行了解掌握。考試&大
3、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四、八級統測為高校內部的教學評估測試,是一種教學檢查,故不設查分。TEM8證書于每年6月中旬寄出,TEM4證書于每年10月上旬寄出。
4、各校在收到證書后,請及時核對證書份數。凡確因報名過程中某個環節出現技術差錯而需更改證書上姓名上的錯別字,必須由原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書面證明,經考點負責人簽字后向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核實后準予更換,并交納工本費。如自考試辦公室寄出證書起20天內,未收到回執或任何書面申請,則作為己收訖,以后考辦概不負責查詢更正。
5、證書遺失不再補發,故要求妥善保管;一旦發生證書遺失,可在證書發放日四年之內由原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書面證明后,向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補發“TEM考試成績證明”,并交納工本費。超過四年,不再補發TEM考試成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