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五年級的時候,上伊斯蘭課的毛拉Mullah,伊斯蘭教對老師、先生、學者的敬稱。叫法修拉,個子矮小粗壯,臉上滿是青春痘的疤痕,聲音嘶啞。他教導我們,讓我們知道施天課的伊斯蘭教有五大天命:念、禮、齋、課、朝。(天課zakat,即伊斯蘭教法定的施舍,或稱"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賦稅,又稱“濟貧稅”。)益處,還有朝覲的責任。他還教給我們每天五次禮拜伊斯蘭教每天要進行五次禮拜,在黎明、中午、下午、日落和晚上各進行一次。的復雜儀式,要我們背誦《可蘭經》。他從不替我們翻譯經文,總是強調--有時還會用上一根柳樹條--我們必須準確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聽得更清楚。一天,他說在伊斯蘭教義里面,喝酒是極大的罪過,那些嗜酒的家伙將會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審判日)得到懲罰。當年喀布爾飲酒的人比比皆是,沒有人會公然加以譴責。不過那些愛小酌幾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陽奉陰違,從不在公開場合喝酒。人們把烈酒稱為“藥”,到特定的"藥店"購買,用棕色紙袋包著。他們將袋子扎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時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為知道這些商店在兜售什么玩意的人可不少。
我們在樓上,爸爸的書房--那個吸煙室——里面,我告訴他法修拉毛拉在課堂上講的話。爸爸走到那個他造在屋角的吧臺,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邊聽邊點頭,不時從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著他坐在皮沙發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蓋上。我覺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對樹干上。他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氣,又呼出來,氣息嘶嘶作響,穿過他的胡子,似乎永無止境。我不知道自己是該擁抱他呢,還是該害怕得從他膝蓋上跳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