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這種在發展中國家呆慣了的人,最習慣發短信和email,所以出發到瑞士前也向某機構發了email問詢,結果該機構內的子部門幾經倒手之后,一位官員居然給我回了email,但是格式卻依然是老式的法語信件套路,先是一本正經地確認收到email,該官員“被授權”以email回復我的email,email的最后一句話是數百年不變的經典格式:Dans cette attente, je vous prie d'agréer, Monsieur, mes salutations distinguées(在等待中,我請您接受,先生,本人最誠摯的致意)。最讓人哭笑不得是,這封email中間的一句最具內涵的話是:Une lettre recommandée vous a été adressée (一封掛號信已經被寄至您處…)云云。無語。
所以,在全世界的郵局生意都因互聯網的興起而一落千丈的時候,瑞士郵局的生意似乎依然興旺。去郵局寄封平信,郵局工作人員每每會問:courrier A(“A類信”)?所謂“A信”是快件,一封信1瑞郎,郵局保證第二天寄到收信人處。相對“A類信”而言,還有便宜一些的“B類信”,郵局保證在3天內將信件寄到收信人處。如果是掛號信,本來1瑞郎的信就要5瑞郎了,郵局并不直接投遞到收信人手中,而是要向收信人發個紙條,告知收信人在一周內來領取。收到郵局的通知后,收信人要拿著證件去郵局簽字畫押鄭重地把掛號信取回。而寄信人則可以通過互聯網查詢收信人在什么時候取走了該信。
如果收信人搬了家或者出門旅行不在家錯過了取掛號信的時間怎么辦?沒關系,按照瑞士的法律,被退回的掛號信“被視為”已經“收到”,信件中的內容已經具有應該具有的一切法律效應了,Il y a pas de sou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