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形式:筆試分四個部分,即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寫作。
口試形式:2個口試考官考2個考生或3個考生,分三個部分,考生自我介紹、2個考生根據題簽交流、根據題簽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各級別考試均有筆試(含聽力測試)和口語考試;
計分方式:筆試(含聽力)按100分制計分,60分以上為合格;口試按5分制計分,3分以上為合格。
注意:考生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考生須自備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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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形式:筆試分四個部分,即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寫作。
口試形式:2個口試考官考2個考生或3個考生,分三個部分,考生自我介紹、2個考生根據題簽交流、根據題簽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各級別考試均有筆試(含聽力測試)和口語考試;
計分方式:筆試(含聽力)按100分制計分,60分以上為合格;口試按5分制計分,3分以上為合格。
注意:考生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考生須自備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