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下半年二級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分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2012年下半年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英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4個語種的考試數據統計分析和有關專家意見,經與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各語種考試合格標準通知如下:
一、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英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4個語種筆譯、口譯(交替傳譯類)各科目和二級英語口譯同聲傳譯類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送相應考試人員成績。考生可于2013年1月20日后,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查詢本人成績。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做好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和發放2012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及考試后期工作,并抓緊做好2013年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