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人或事物的名詞前一般應重復,即都要用冠詞。
Read the fifth and the last paragraph of this text.
讀本篇課文的第五段和最后一段。
We have a black cat and a white dog.
我們養了一只黑貓和一只白狗。
2. 兩個以上的名詞作同一個主語的補語時,冠詞一般不重復;如果要強調同一個人的兩種身分時,則重復冠詞。
Her father is a writer and actor.
她父親是作家兼演員。
Her father is a writer and an actor.
她的父親既是作家又是演員。
3. 當兩個以上的名詞指同一個人或物,或指整體的一部分時,冠詞只用一個。
Have you an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你有一本英漢字典嗎?
4. 在不會引起誤會和歧義時,冠詞可不重復。
The noun is the name of a person or thing.
名詞是人或物的名稱。
thing前省去了不定冠詞a。
5. 冠詞和某些習慣上已形成固定搭配的名詞連用時不重復。
Have you got a needle and thread here?
你這里有針線嗎?
Please give me a knife and fork.
請給我一副刀叉。
6. 在報紙或文章的標題、廣告、電影注釋中可省略冠詞。
Boy Wanted
招聘男侍者一人
7. 商業信函、電報或文件通常省略冠詞。
Insurance covers risks against breakage and war.
保險包含破碎險和戰爭險。
n. 針
vt. 用針縫,激怒,嘲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