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報名方式
報名參加2009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上半年考試的考生,應于2月10日至2月27日、參加下半年考試的于8月3日至9月4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按網站上公布的流程和要求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和近期照片,并分別于3月4日(上半年)或9月9日(下半年)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含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或護照,下同)、免試證明和從網上自行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到安徽省人事考試院辦理報名確認與繳費手續。逾期未確認和繳費者,其網上報名信息無效。考生須保證本人提交的報名信息內容和照片真實、準確,并對由于個人信息、照片不真實、不準確而導致無法參加考試以及其他直接或間接后果負責。
報考條件
根據人事部《關于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規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