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進入考場后,必須關閉手機、呼機等電子通信設備。除筆、橡皮等考試工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準帶至座位,必須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
2.考生應在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場,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并對號入座,并把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右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對。
3.考試正式開始后,考生才能打開試卷答題。否則,按作弊處理。
4.考試開始后,遲到者不得進入考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5.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屬試卷字跡模糊、打印錯誤或裝訂錯誤,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
6.口譯綜合能力考試的答案答在答題紙(卡)上。答題卡一律用鉛筆(2B)填涂,答題紙一律用黑(藍)色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答寫。口譯實務考試的答案錄制在答題帶上或錄制成錄音文件。
7.除在試卷、答題紙(卡)或答題帶規定的地方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寫姓名和準考證號或作記號,否則考試無效。
8.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卷,不準夾帶和偷換答卷等。對于違反紀律者,將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試卷作廢、取消考試資格等處罰,必要時通知其所在單位。
9.考試結束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待監考人員把試卷、答題紙(卡)、答題帶或錄音文件收齊清點無誤后,才能退出考場。考生不得私自帶走試卷、答題紙(卡)和答題帶,如發現私自帶走者,除由監考人員追回外,該考生考試成績作廢。
[注:參加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紙質英(外)漢、漢英(外)詞典各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