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是選擇每個人都想快樂。我們追求快樂。我們嫉妒擁有快樂的人。當我們變得富裕或苗條,當我們經歷了結婚或離婚,當我們變得年老或年輕,找到夢想中的工作或辭掉不適的工作,……我們能看見幸福就在眼前。
是的,你見過多少擁有一切,卻渴望真正快樂的人?我所說的幸福是來自內心的幸福,而絕非建立在地位、職務、財富或財產之上的。它是每個人都能擁有的最自然的精神財富。因為幸福是一種選擇。
先前人們認為,人的智力不會因生活的經歷而改變。然而最近來自心理學、神經學和化學的突破成就揭示著幸福是可以獲得的,人的智力實際上也可以根據思維的自覺選擇結果而改變。
這方面領域的專家給幸福起了個外號叫“主觀存在”。一個人的地獄可以成為另外一個人的天堂。例如,蹦極對我來說是一個難以忍受的極度折磨。而對于尋求刺激的我的一個朋友來說,這項運動是無限的樂趣。很明顯,我們的出發點建立在不同的主觀標準。
我們每個人生來帶著已經遺傳編碼的幸福出發點,它們建立在一切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上。這可以解釋為什么有一些人是在大多數時間里是自然心情愉快的,而其他有一些人臉上帶著那固有的怒視---這部分受他們由基因決定的易患病的體質。
根據Minnesota 大學心理學教授David Lykken的話,“幸福是受基因影響的,雖然它并不是完全穩定的。大腦的結構在生活實踐的過程中被修改。如果真的想比基因能夠提供的程度還要快樂,那你得必須學會做一些事情。日復一日,來提高你的出發點,避免那些使你感到不快的事情。” 一個涉及在不同環境下成長的一對同卵雙生雙胞胎的研究表明:個體的視角出發點決定50%的樂天性格。也就是說,一些人是快樂的,無論他們所處的環境如何;相反,一些人是不快樂的,盡管他們看上去擁有一切。
據Illinois大學心理學教授兼幸福學說期刊編輯 Ed Diener所表示,提高主觀意識并不是沒有辦法。以下是若干例子。
1. 保證充分的睡眠。
2. 保證充分的運動。
3. 培養親密關系----通過聯系或肌膚接觸。
4. 保持樂觀向上的態度----選擇積極的想法
5. 堅持寫包含感激的日記。
6. 寬恕他人并忘記不好的事情。
7. 臉上始終帶著微笑。無論是在多么難以煎熬的時期,通過這些方法,我們可以感受簡單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