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詞解釋(5’*8=40’)
1、永久中立國
2、國籍
3、先占
4、布雷頓森林制度
5、沖突規范
6、識別
7、法律規避
8、系屬公式
二、論述題
1、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試述國際法的淵源(20分)
2、試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15分)
3、簡述以下判決的法律依據(10分)
甲是一瑞士公民,在法國有住所,在英國有動產,有一獨生子。甲死在法國,留下一項遺囑,將在英國的全部財產交給其教子。其獨生子在英國法院起訴,要求繼承這筆遺產。英國法字按瑞士實體法的規定(被子繼承人的子女應繼承90%的遺產)判決此案。
4、論述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的聯系與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