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詞比較(每小題 10 分,共 50 分)
⒈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
⒉罪刑法定原則與類推
⒊簡單共同犯罪與復雜共同犯罪
⒋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
⒌搶劫罪與搶奪罪
二、簡答題(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⒈簡述危害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⒉簡述洗錢罪的客觀構成特征。
⒊簡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概念和特征。
三、論述題(每小題 15 分,共 30 分)
⒈試述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的關系。
⒉論述正當防衛成立的時間條件。
四、案例分析題(每小題 20 分,共 40 分)
⒈李某深夜潛入本單位財務室,意圖盜竊保險柜中的財物。李用盡了各種方法,也未能將保險柜打開,感到十分沮喪。正要離開時,恰逢保安員巡邏至此。保安員發現財務室的門虛掩,即進去查看,與李某撞個正著。李某用撬棍將保安員打昏后逃走?;氐郊抑泻?,李某恐保安員醒來以后認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將保安員殺死滅口。剛剛返回單位大門,即被接到報案趕來的公安人員抓獲。請問:
⑴李某的盜竊行為構成何種犯罪停止形態?
⑵李某將保安員打昏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為什么?
⑶李某返回作案現場(本單位)欲將保安員殺死滅口的行為屬于犯罪的哪種形態?
⑷對李某應當如何定罪處罰?
⒉張某和郭某在趙某開的工廠打工,趙某拖欠張、郭 6000 多元的報酬一直不付。張、郭二人商定后,將趙某 15 歲的女兒 A 騙出,然后帶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趙某支付報酬;在此期間( 21 天),張、郭多次打電話讓趙某支付報酬,但趙某仍然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于是,張、郭商定將 A 賣給他人。在張某外出尋找買主期間,郭某奸淫了 A 。張某找到了買主陳某后,張、郭二人以 6000 元將 A 賣給了陳某。陳某買回 A 后,要與 A 結為夫妻,遭到 A 拒絕;陳某擔心 A 逃走,便將 A 關在房間里反鎖了 1 個多月,但 A 仍不愿意與陳某結婚。陳某后來覺得 A 年紀小、太可憐,便讓 A 回原居住地與家人團聚。陳某又覺得自己虧了,于是找到了張某,讓張某退回自己的 6000 元錢。張某拒絕退還,陳某便于深夜將張某的一輛價值 4000 元的摩托車騎走。根據上述案情,分析張某、郭某、陳某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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