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詞解釋(每題4分,共計20分):
1.締約過失責任
2.行政制裁
3.憲法實施
4.假釋
5.累犯
二、判斷下列表述,并說明理由(每題5分,共計20分):
1.代理證書是證明代理人的代理權并表明其權限范圍的證書。因此,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實施代理行為時,應出具代理證書。
2.兩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行為的,應指定為共同犯罪。
3.犯罪結果發生是犯罪既遂的判斷標準。因此,只是完成犯罪行為的,不構成犯罪既遂。
4.我國法律不僅可以適用在我國領域內的外國人,以可適用在我們領域內的外國人。(原試卷是這么寫的,我覺得可能是錯誤,第一個應該是中國人)
三、簡述題(每題15分,共計90分):
1.簡述民事行為的生效要件。
2.簡述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3.簡述法律規則(規范)的分類。
4.簡述憲法規范及其特點。
5.簡述違憲責任及其形式。
6.簡述數罪并罰的原則。
四、論述題(20分):
1.論法律程序及其作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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