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納·納瓦茲:9月,特朗普提出2020年一整年可進入美國的難民上限是1.8萬人
。這個數量與今年的3萬相比降低了 。但難民和移民的區別是什么呢?今晚,作家蒂娜·奈葉利分享了她對這一重要區別的想法 。蒂娜·奈葉利,《不知感恩的難民:移民永遠不會告訴你的事》作者:1989年,我10歲,那時候,我以難民的身份來到了俄克拉荷馬州
。在伊朗,我的母親一直受到被處決的威脅,因為她轉而皈依基督教了 。因此,我們被認定為持不同政見的人,同時也得到了庇護 。根據美國法律,難民獲得庇護的條件是他們遭受了迫害,未來面臨著危險;而經濟移民則需要證明自己的優勢 。這兩類群體之間的區別看起來似乎很顯眼,有人的生命受到了威脅,但實際上正好相反 。每當有人申請壁虎的時候,不是在邊境,就是在大使館,在申請庇護之前,通常都還沒獲得法律建議,有的只是所謂的可信的恐懼評估 。比如,一個人來自中美洲,有一伙人向這個人索要錢財 。這個人拒絕之后,這伙人威脅說要殺了這個人 。那么這個人自然會逃離這里 。在美國邊境上,工作人員會詢問你拒絕這伙人的具體原因 。而實情是,你拒絕這伙人可能有很多原因 。可能是你沒有錢,所以你每天都要遭受勒索 。但如果你恰好對另一名過個工作人員說:我當時沒有錢 。那么你可能就不符合難民的資格 。但如果你說:因為我覺得這伙人不應該掌管我們的國家 。那么你可能就可以成為一名難民 。為啥呢?因為你有充分的理由說明自己未來可能會遭受迫害,因為你的政見不同 。你的政見就是這伙人不該掌管你們的國家 。思考一下:如果你提供證詞的時候說這伙人曾對你說——我們會殺了你,你個一毛不拔的鐵公雞,你不過就是個移民罷了 。如果他們說——我們會殺了你,你個叛國賊,你個臭難民
。這些話聽起來都很武斷對不對?居然把一個人的命運跟一伙流氓的侮辱言辭綁定在一起?我們家都是做醫生和學者的 。我們做庇護面試的時候,我們知道基督教會成為問我們的主要問題 。如果我母親未曾了解過我們應該在這場面試中說什么的話,那么母親可能會,哭訴我們逃離伊朗之后她所經歷的悲慘婚姻和身無長物的生活境遇 。如果母親當時真地這樣哭訴的話,那么我們的庇護申請會被拒絕嗎?我現在還能成為一名作家嗎?還是說,我現在會是一名對生活灰心喪氣的家庭主婦,每日只能被迫戴著頭巾生活呢?我傾向于認為這是一種浪費 。那么我的問題是:難民和移民之間有意義的區別是什么呢?這種方法真的有用嗎?真的能判斷一個人遭遇了多少事嗎?真的能判斷該為一個人提供多少保護嗎?我還想問:應該怎樣定義一個人是否處于危險呢?如果一條生命一定會在貧窮中荒廢一生的話,如果一條生命要終身無法接受教育、無法獲得機會、無所事事渾渾噩噩的話,這是否也是一種危險呢?譯文為可可英語翻譯,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