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撤銷了它要求蘋果公司幫助政府解鎖一部加密的蘋果手機的法律訴訟 。美國政府也確認了用第三方設法接觸到恐怖分子手機的方法已經奏效 。法院文件稱聯邦調查局已經設法獲取了儲存在蘋果手機里的數據 。因此,聯邦調查局稱它不再需要蘋果公司的幫助 。
手機成為了美國政府和蘋果公司糾紛的焦點,他們爭論于蘋果公司是否應該告訴美國調查者如何獲得手機內部的信息 。
有待解決的問題是將來美國政府有多大權限能夠使用該技術來獲取其他手機里的信息 。
那么,我們應該如何平衡個人隱私與國家安全之間的需求?此種情況又會立下怎樣的法律判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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