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一份政府討論文件顯示,證明留學生學生英語能力的任務應該由教育機構來承擔,而不是移民局。這兩項建議一致表示,教育機構承擔更大責任來確保招收的都是合法的留學生。
據澳大利亞教育聯盟介紹:澳移民及公民事務部正在審查留學生風險評估等級。該文件提出,運用學校過往的表現來評估未來學生風險的可能性。雖逐一評估各間教育機構的做法可能會過于復雜和昂貴,但或許可以按照不同風險等級的教育機構來分成不同小組。
目前的風險評估框架只考慮教育機構的廣泛類型,如大學、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以及普通學校等。
文件提出“如果可以根據教育機構的留學生的過往遵守法律紀錄來給它們劃分風險等級,院?;蛟S能更加重視其招生做法,將重點放在尋找真正的學生上。”
該文件提出,是否應該由教育機構而非移民局來承擔證明學生簽證申請人的英語能力的責任。“如果教育機構只招英語水平合格的學生,并且向他們發出報名確認信(ConfirmationofEnrolment),然后轉交給移民局作為學生的簽證申請的一部分,那么移民局便不需要另外對申請人的英語水平進行評估了。”
據了解,有關該討論文件的公眾意見反饋需在3月16號之前提交,政府將于今年年中發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