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要求
要申請新加坡學生準證,申請者必須先被一所新加坡教育部批準的私立教育機構接收并就讀一個全日制的課程。
中國學生要申請私立教育機構所設的語言,商務,工藝和藝術課程必須將申請材料提呈新加坡駐華使館學生準證處。如要更換所報讀的課程或學校,都必須重新提出申請。
如果申請者是在19歲及以下,并且申請的是經批準的私立教育機構所設的全日制課程,他(她)可直接把申請材料遞交到移民與關卡局。
使館只接收已獲得"消協保證標志"的私立教育機構所提交的學生準證申請材料。有關"消協保證標志"教育認證計劃及已獲得"消協保證標志"的私立教育機構名單。
2、擔保人
申請學生準證者可以自行擔保或由超過二十一歲的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學校擔保。如擔保人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則需在申請時呈交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所需呈上的材料與文件
請按以下順序整理申請材料。缺少任何材料,文件,或者表格填寫不齊全會被拒簽。所有表格由學校提供。所有的申請表格及相關材料一旦遞交到使館將不再退回 。
近期二寸彩色相片兩張;
已填好的第V36A號申請表原件;
已填好的第IMM16號申請表原件兩份及復印件一份,并附上中文中國地址,郵編及電話;
已填好的第V36號申請表原件兩份及復印件一份;
已填好的第V39S號擔保書原件兩份及復印件一份;
由新加坡教育部批給學校的批準授課函復印件;
申請人的出生證明公證書,最高學歷證明公證書,成績單證明公證書以及銀行存款證明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證書需附有英文譯文。 如果申請人的父母/繼父(母)/配偶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請人還必須呈上父母/繼父(母)及本人的結婚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公證書必須由申請人所在地的公證處公證并經過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中國外交部授權的外事機構以及新加坡駐華使館或領事館的認證。
銀行存款證明應是定期存期最少三個月。銀行存款證明可以是申請者本人或/和父母親的銀行存款。最低存款額為十五萬人民幣或與其數目相等的其他外幣。
3、面試
面試時間通常在材料呈上后1個月。屆時新加坡使館將書面通知學校面試時間。面試時,申請人需出示按照通知所列的有關文件的原件。面試后約兩個月內,移民與關卡局將會告知學校申請結果。請勿向使館查詢。
4、擔保金與入境簽證
自行擔保的學生在申請被批準后將收到學校通知來新加坡駐華使館交付擔保金(二萬五千元人民幣)。學生本人或學生家長必須親自來使館辦理。屆時需呈交移民與關卡局的批準函原件及學校簽發的正式開課通知書。交付擔保金只能在學校開課前四個星期內辦理。留學擔保金需在上午繳納。學生在繳納擔保金后才能辦理入境簽證簽證手續。手續需兩個工作日。
擔保金的退款通知將在移民與關卡局授權使館后,由使館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學生在收到使館通知后,需親自或委托父母親來使館取回擔保金。
5、手續費
學生準證的收費為每年40元新幣。學生在移民與關卡局領取學生準證時需繳納此費用。入境簽證的收費為20元新幣(人民幣100元)。此外不收任何其他手續費。
6、呈交材料
請將填好的表格及材料按以下地址郵寄或手送到:
新加坡駐華使館學生準證處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秀水北街1號,郵編:1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