ü 持“留學身份證明”換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留學身份證明”原件;
2》半年有效期以上工作合同的公證件或者原件、復印件;或者自主創業的工商登記證明的公證件或原件、復印件;
3》委托書 (由本人出具,授權他人全權代理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事宜,寫清楚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號碼,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字)
üCSC公派訪問學者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護照簽證原件或經公證后的復印件;
2》.回國機票原件或經公證后的復印件;
3》.學習報告;
4》如果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人員尚未辦理報到登記,請在郵寄材料時一并附上《在澳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從中國駐悉尼總領館教育組網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載或在教育組填寫)
ü 地方公派訪問學者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護照簽證原件或經公證后的復印件;
2》回國機票原件或經公證后的復印件;
3》邀請信原件或公證后的復印件;
4》如果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人員尚未辦理報到登記,請在郵寄材料時一并附上《在澳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從中國駐悉尼總領館教育組網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載或在教育組填寫)
附注:
ü 如果采用郵寄方式,請在信封上注明“辦理回國證明”字樣,并內置郵費已付的回寄信封(國內同學需請人幫忙買由澳洲郵寄國內的回寄信封)
ü 如郵寄材料或者面交材料時,尚未頒發學位證書,請提供校方開具的證明已完成學業并可以獲得學位證書的證明信原件(說明就讀課程、入學時間、學習期限、學制、將要畢業的時間以及可獲得學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