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大使館簽證須知
瑞典大使館
短期商務訪問簽證須知:
除簽證上特別注明外,持有由任何一個申根國家簽發的簽證可以在申根區域內自由地流動。申根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意大利、盧森堡、挪威、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簽證的最長有效期為90天。
申請資料:
1. 二張如實正確填寫的簽證申請表,二張護照照片;
2. 境外邀請函必須要原件;
3. 護照。在要簽發的簽證有效期后,護照必須仍有三個月的有效時間。以及護照個人身份頁的復印件一份。
4. 中英文照會;
5. 醫療保險、費用證明,需單位負責人簽名、蓋單位公章;
6.中國機構或公司出具的介紹信(包括:公司的地址、電話、傳真以及單位負責人或法人簽名和蓋章),需陳述:
a. 申請者職務
b. 工資
c. 同意離開證明
d. 確認返回后其工作關系
e. 旅行目的
上述提及的文件皆應出示原件,并附上復印件。
補充文件,要求和其他信息:
1. 由瑞典商業合作方出具的邀請信,需陳述:
a. 計劃停留的時間
b. 停留的原因,包括日程安排和旅行計劃。
2. 公司營業執照及稅單
3. 簽證審理程序需至少十個工作日
4. 所有文件必須是英文或瑞典文
5. 如需要,使館有權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
出示所提及的文件不能自動導致簽證得到簽發
瑞典大使館
Embassy of Sweden
辦公處:北京市東直門外大街3號
Chancery:№3, Dong Zhi Men Wai Da Jie
電話:65323331
瑞典王國駐上??傤I事館?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Kingdom of Sweden in Shanghai
領區:上海、浙江、江蘇、安徽?
辦公處:上海市淮海中路1375號啟華大廈6A?
電話:021-64741311??傳真:021-6471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