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保人:申請學生準證者可以選擇自行擔保或由學校/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擔保。如擔保人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則需在申請時呈交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課程:申請新的學生準證只限于新加坡教育部批準的私立學校所設的語言、商務、工藝和藝術課程。學生必須自己先向學校提出申請入學,然后才將申請材料提呈新加坡駐華使館學生準證處。每項新的課程或申請新的學校都必須重新提出申請。
3.所需呈上的材料與文件:近期2寸照片兩張(彩色或黑白都可);已填好的第V36A號申請表原件;已填好的第IMM16號申請表原件兩份及復印件一份,并附上中文中國地址、郵編及電話;已填好的第V36號申請表原件兩份及復印件一份;已填好的第V39S號擔保書原件兩份及復印件一份;由新加坡教育部批給學校的批準授課函復印件;學校參與“學生利益保護計劃”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申請人的出生證明公證書、最高學歷證明公證書、成績單證明公證書以及銀行存款證明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果申請人的父母/繼父(母)/配偶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請人還必須呈上父母/繼父(母)及本人的結婚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可以是申請者本人或父母親的銀行存款。最低存款額為15萬人民幣。定期存期最少3個月。
4.面試:面試時間通常在材料呈上后1個月。屆時新加坡使館將書面通知學校面試時間。面試后約60天,學校將會收到移民與關卡局的書面通知,告知申請結果。申請人可直接向學校查詢申請結果,請勿向新加坡使館查詢。
5:擔保金與入境簽證:自行擔保的學生在申請被批準后將收到學校通知來新加坡駐華使館交付擔保金。學生簽證需由學生本人或者學生家長親自來使館辦理。屆時需呈交移民與關卡局致學校的批準函原件、擔保書及學校簽發的正式開課通知書。上述材料齊全后,學生須在周一至周五到新加坡駐華使館學生準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入境簽證只能在學校開課前四個星期內簽發,辦理簽證手續需兩個工作日。擔保金的退款通知將在移民與關卡局授權使館后,由使館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學生需親自或委托父母親來使館取回擔保金。如由父母親代領,則需出示學生簽名的授權書。(提示:申請學生準證通常需要2至4個月。)轉載自:新加坡駐華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