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首先是兩個人之間共同的一種經歷。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相關的兩個人的經歷是相似的。其中,一方是施愛者,另一方則是被愛者。他們兩個來自不同的世界。通常,被愛者只是一個刺激因素,激發起施愛者長期隱藏在心底的愛。而每一位施愛者都明白這一點。在靈魂深處,他感到他的愛是孤獨的。他會逐漸地認識到一種新奇而又陌生的孤寂。而且,正是這一認識使他忍受痛苦。因此,施愛者只有惟——種選擇。他 必須盡可能地把愛珍藏在心底。他必須自己創造一個全新的內心世界--個深切、陌生而卻完整的世界。需要補充說明的是,我們談論的施愛者未必是一個為買結婚戒指而儲蓄的年輕 人——他可能是男人、女人或者是孩子,甚或是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當然,被愛者也同樣可能是任何類型的人。最怪異的人可能會激起愛的漣漪。一位步屐蹣跚的曾祖父可能依舊愛戀著二十年前的一個下午在街頭見到的一位陌生女郎。一位牧師也許會愛上一個墮落的女人。被愛者也可能奸詐、油頭滑腦,而且沉溺于各種惡習。的確,施愛者對此可能像其他人一樣了解得一清二楚。但是,這絲毫不影響他的愛情的進展。一個很平凡的人可能成為一個瘋狂、放縱而美麗的愛的對象,就像沼澤地里的毒百合;一個善良的人可能激發起一種粗暴而有損人格的愛;或者一個語無倫次的瘋子也可能使某個人充滿溫柔而純樸的浪漫情懷。因此,任何一種愛的價值和品質只能取決于施愛者本身。
正是基于這一原因,我們當中的大多數人寧愿去愛而不是被人所愛。幾乎每個人都想成為愛的給予者。而事實上,對許多人來說,處于被愛的情形在內心深處是難以承受的。被愛者總是害怕進而憎恨施愛者,而這種心理的產生有其充分的理由。 因為,施愛者總是在試圖不斷地使被愛者尊嚴無存。他總是企盼能夠與被愛者建立任何可能的某種關系,即使這一經歷結果只能給他招致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