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6歲的李小龍勉強讀完初中,進入圣查米耶爾書院讀高中。這是一所英文學校,有不少外籍學生。校內有一支西洋拳隊,拳手幾乎是清一色的外籍學生。外籍學生普遍比本港學生長得高大,拳隊是為這幫外籍學生特意組建的。
好出風頭的李小龍自然不滿那些洋學生的一統天下,他主動發(fā)起挑戰(zhàn)。牛高馬大的洋學生自然不把矮小的李小龍放在眼里。結果,他們一個個被李小龍凌厲而又不規(guī)范的拳法打得落花流水,甘拜下風。
1957年,李小龍代表圣查米耶爾書院參加全港中學生校際拳擊賽。他一路過五關斬六將順利地進入決賽,他的最后對手是連獲三屆冠軍的洋學生。此君高大魁梧,壯實如牛。李小龍戴的是西洋拳套,打的卻是中國的詠春拳法。這位洋拳手不知如何招架還手,給李小龍打得暈頭轉向,最后敗北。事后,李小龍洋洋得意地說:"西洋拳講究的是閃避,攻擊只是一下一下的,而詠春拳以'粘手'見長,可貼緊對手連消帶打。交手時,我以'粘手'格開番鬼仔的來拳,對方手腕酸軟時,我就用另一只拳猛擊。"李小龍又道:"我的詠春拳還沒使出一半,主要是怕犯規(guī)受罰。詠春拳講究速戰(zhàn)速決,如果放開來打,我一個回合就能把他擊倒。"
練武和演電影,是李小龍在港期間的兩件大事。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由童星向小生過渡,所飾角色仍以歹徒和流氓為主——只不過年紀不同而已。他離港前拍的最重要的一部影片叫《人海孤鴻》,他在片中擔任主角,展示的是在日本軍占領后香港的街頭故事。
李小龍扮演一名在日本軍統治下的香港的孤兒,他經歷過日機的狂轟濫炸,經歷饑餓的煎熬,他最終幸免于難,流落于香港街頭。在他生活的那個地區(qū)有幾個流氓頭子,一個叫"十四K",一個叫"和勝和",還有一個女流氓叫"十八姐"。這個孤兒跟流氓混跡一起,他的專長是打荷包(扒錢)。一個慈善家向他伸出援助之手,但他依然以扒竊為業(yè)。不久,他因犯案被捕,那位慈善家再度伸出援助之手。他面臨兩種選擇,要么坐7年牢,要么進學校讀書,結果他選擇了后一種。然而在他讀書期間,流氓找到他,軟硬兼施說服他干最后一次"扒錢"勾當,他答應了下來。在欲行動前他突然反悔,執(zhí)意不去,流氓老羞成怒,割下他的耳朵。經歷了這事,他徹底看清流氓的殘忍毒辣,從此痛改前非。
葉問對李小龍所拍的電影不甚關心,他關心的是弟子能否成為武林中德高藝高的大器。他常向弟子闡述德與藝的辯證關系——德高必藝高,作為武林中人,且不說除暴扶弱、鏟惡救孤之俠行,最最起碼的一點,就是切不可向不會武功的弱者動武。葉問同時又極力鼓勵弟子與人"講手"。講手一詞,最初是武師在一起探討切磋武藝,常常會由口說引發(fā)到手動,故"講手"一詞,實為交手或比武。葉問注重的是招數的實用性,不講手,就不知自己所練功夫的優(yōu)劣長短,就不知自己下一步該如何練。葉問認為,功夫最終是打出來的,而不是練出來的,只有在講手中,才能不斷地完善和強大自己。按照李小龍的性格,不用師父鼓勵講手,他自己會主動找人講手。這就像一位久練弓法的箭手,急欲把一只飛鳥射下來。那時的李小龍,經常在街頭"行兇鬧事"。他捕捉的講手對象,是他認為比他強的人。李小龍主動挑釁,激怒對方。對方一旦動武,李小龍便旋風般地使出詠春拳法,直到把對方打得鼻青臉腫、趴倒求饒方輟手。因此李小龍的講手,帶有濃烈的炫耀武力的色彩(這是他一慣的好勝心理所決定的),一旦動手,便把師父教誡的"講手須適可而止"的訓條拋到九霄云外。
李小龍的名氣愈來愈大,得罪的人也愈來愈多。有時在街頭,他能在瞬息間把四、五個對手打倒。李小龍尋人講手,也有人尋他講手。這是些像他一樣的學過武功的好勝之徒。這種人不是那種行于街頭、外強中干的龐然大漢。他們與李小龍旗鼓相當,各有所長。但是李小龍憑著勇猛和過硬的拳腳,總能夠克敵致勝。有時對方是幾個人,在這種情況下,李小龍往往是師兄弟幾人與之應戰(zhàn)或挑戰(zhàn)。后來去澳大利亞開設武館的李小龍的師兄兼把兄弟張卓慶,在接受一位武術雜志記者采訪時回憶道:那時候,與小龍及師兄黃淳梁,為了印證所學功夫的實效,四處向人挑戰(zhàn)……起先只不過是雙方三幾人,約定時間秘密舉行。想不到后來越搞越厲害,時常會雇了汽車到新界去打。我那時被人稱為'大龍',而他當然是'小龍'了。我們樂于迎戰(zhàn)任何挑戰(zhàn)者……我們很不受對手歡迎,特別是小龍。因為我們是有名的搏擊能手。小龍更特別惹人非議,因他很狂傲地認為他能打敗任何對手……"除拍電影,李小龍基本上不務正業(yè),這使他父母為他的前途非常擔心。很有可能,李小龍將來會開武館做武師,那不是他父母所希望的。他父母希望的是他完成大學的學業(yè)。
李小龍混到18歲。18歲是中國人界定成年人的年齡。因此,他母親極力主張他去美國讀書。她認為小龍是美國公民(按照美國法律,出生在美國皆是美國公民),理應接受美國教育。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小龍四處講手樹敵太多,再這樣下去,會遭到不測,父母為兒子的安全問題深感憂慮。李家的親戚也極力主張李小龍離開香港。他們認為,小龍的學壞,是結交了社會上不良少年的惡果。只有離開香港,才能隔離不良的環(huán)境與不良的朋友,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李小龍終于決計去美國,盡管他舍不得師父,舍不得師兄弟,舍不得他小有成就的電影事業(yè)。有消息傳說——黑社會的人正醞釀把他干掉。他知道那些人的毒辣與殘忍,他們或許不會堂爾皇之地講手對打,而采用非常手段——使槍暗殺。他的師兄弟一致奉勸小龍離港避避風頭。于是,18歲的李小龍,揣著希冀,又抱著迷茫,漂洋過海,踏上了生他的,而又那么陌生的國土,開始了新的人生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