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的生命,李小龍用努力拼搏與輝煌鑄就,用“英年早逝”四個字已經不足以表達人們的遺憾之情,用“天妒英才”也無法傳遞出人們對他刻骨銘心的擁戴與熱愛……
李小龍之死(1)
1973年7月20日下午約一點左右,李小龍的夫人蓮達外出采購,和李小龍吻別。李小龍告訴她,他與嘉禾電影公司的董事長鄒文懷有一個約會,要一起討論《死亡游戲》的劇本,他也許不回來吃晚飯了,蓮達絕對不會想到這竟然會是他們之間的永別。
鄒文懷下午來找李小龍,兩人討論了電影劇本,然后前往女演員丁佩的寓所,丁佩在《死亡游戲》中擔任了角色。然后他們又一道前往一家餐館吃飯,回到丁佩家后,李小龍突然感到一陣頭痛,丁佩便給了他幾片止痛藥。服藥后,李小龍便躺下了。晚上10時左右,鄒文懷還有事要與李小龍商量,便去叫他,但是李小龍一點反應也沒有,鄒文懷感到情況不妙,便馬上打電話叫醫生,李小龍在醫院沒有被搶救過來,從此長睡不醒。
李小龍的死在香港引起了空前的轟動,一方面是因為李小龍的名氣,另一方面是他的離奇死因。一個功夫卓絕的武打明星,在沒有受任何外力打擊的情況下,卻突然離開人世,不能不給人們留下種種疑問和猜測。
當時各界對李小龍死因的猜測有很多:諸如李小龍借助電子器材練功,超越了人體極限,以致死亡;李小龍生前曾患腦病,有可能是舊病突然發作;嘉禾電影公司的導演羅維因為與李小龍不和而請黑社會殺手殺了他;被日本忍術暗殺高手所害等。還有說法是李小龍吸食大麻過量而導致死亡,法醫在解剖李小龍尸體的時候的確他的胃部及小腸驗出了微量的大麻葉殘跡。當時,鄒文懷并不知道李小龍有服食大麻的習慣,而李小龍的妻子蓮達確認李小龍有服食大麻的習慣,但也僅僅是他死前幾個月才開始的事情。尸檢中,醫生們發現了在李小龍腦部有中度腫脹,但醫生補充說,李小龍的死完全排除腦溢血的可能,因為腦血管并無梗塞之處。
李小龍的真正死因是什么?在遍地無根據謠傳的面前,人們更加急切地想了解事情的真相。鑒于李小龍名氣之大,死亡疑點很多,香港當局當時組成了李小龍死因聆訊法庭來公開進行處理這件事情,希望給民眾一個滿意的答復。
在法醫和許多證人闡述過案情及聆訊重點后,法官便向陪審團逐一解釋七種死因的法律定義,并分析各種死因的可能性。
第一,謀殺:死者沒有證據顯示是被殺害的,這個死因排除。
第二,誤殺:在本案中,死者顯然沒有遭到這種傷害,亦可排除。
第三,合法殺人:死者猝死根本與此無關,因無須考慮。
第四,自殺:死者沒有自殺動機或傾向,所以此項不大可能。
第五,自然死亡:在驗尸和化驗中找不到致死疾病,故也可排除。
第六,意外死亡或死于不幸:可能服用阿司匹林導致過敏反應。
第七,死因不明:如陪審團對證供及專家分析意見有質疑則應考慮。
當法官董梓光陳述完畢后,陪審團依例退庭,以閉門商討最終裁決。陪審團最后為李小龍撲朔迷離的死因做出的最終裁決是:“死于不幸”。
后來被大眾公認的一種真實的說法是,李小龍死于腦癌。據說之所以當時不公布這個死因,是因為李小龍在電影中樹立了堅強的民族英雄形象,并洗去了“東亞病夫”的恥辱,如果他死于腦癌的消息傳開,就會對他的形象有損害。所以,這個消息一直被封鎖著。這種說法是有根據的,因為當初法醫檢驗尸體的時候,就發現李小龍的腦子“腫脹得像塊海綿。”而李小龍的一位生前好友堅信李小龍是死于練功過度:“李小龍不斷操練身體,每次連續踢腳五百下,擊拳兩百下,日積月累,最后導致身體無法承受。”
1973年7月25日,即李小龍死去第五天,李小龍的遺孀蓮達帶著一雙兒女,來到香港九龍殯儀館。這時館外廣場上已有近兩萬聞訊趕來吊唁的人在靜靜等候。參加告別儀式的人們,一批批地緩緩來到李小龍遺體前瞻仰他的遺容,做最后的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