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筆下的奇異世界
我想當(dāng)作家的念頭是在這個夏天冒出來的。那年我十三歲了,戴著一副銀邊眼鏡,是個不茍言笑的男孩。倒不是因為心情不好,我只是在琢磨事兒。喬治叔叔買了一臺電打字機后,就把手打打字機給了我。他給我的是一臺安德伍牌老式打字機,我把它架在地下室里。樓梯下石磚墻后是我的密室。我坐在里面寫東西,爸媽看不到我,你知道,我之所以要秘密行事是因為他們擔(dān)心我總不出門。他們相信生活應(yīng)該有多方面平衡,就是讓你做做這個又做做那個。而我只想做一件事——練筆。
我想寫寫龍卷風(fēng):一個平靜的夏日里,在中西部驟然刮起了龍卷風(fēng)。蔚藍的天空霎時間變得像夜晚一樣漆黑,蛇一般的巨大煙云卷過地面,將房屋揉得粉碎,摧毀了這間,放過了那間。我太喜歡寫龍卷風(fēng)了。
我寫了一個故事,自傳式的故事,說的是一個紐約家庭,家里有一個微生物學(xué)家,當(dāng)演員的妻子,還有他們的兒子--那孩子的模樣和走路、說話、思考的方式簡直跟我一樣。我坐在汽車的后座,他們開車穿越中西部,后來他們把我忘在了一個加油站。我們停車休息,然后他們就把我給落下了,開車走了。我沿著他們車駛?cè)サ姆较蜃咧蝗婚g,天空暗了下來, 龍卷風(fēng)大作,風(fēng)卷起我吹啊吹,毫發(fā)不傷地把我扔在一個圣教徒家的后院里。我敲敲門,一個身穿白色緞袍的女人舉著一把熊熊的火炬,走出來問我想干什么。我正想說我想去找我的爸媽,一條狗沖著我說話了:“留下來吧。”于是,我就留下了。但是,我還是很懷念在紐約高尚住宅區(qū)的好日子。我就喜歡寫這樣的故事。
我坐在安德伍牌打字機前,想寫些真實的事兒。
那年夏天,我的表姐海倫•瑪莉突然來我們家住下。她十七歲,比我大四歲,我很喜歡她。她比我們家的其他人都可愛。其他人都有著家族的容貌特征,臉蛋兒一點兒也不起眼,她卻很漂亮。那一頭金發(fā)在我們家族里是極少見的。
于是我就寫了一個關(guān)于她的故事,說的是有一天,一個女孩正在家里做午飯時,有個穿著白色緞袍的女人手里舉著熊熊的火炬從門外闖了進來,女孩嚇了一大跳,把鐵鍋砸到了她的狗,狗咬了她一口,她從此就得了一種沒法治的血液病。醫(yī)生說她只能活兩個星期了,這時,一股龍卷風(fēng)刮了進來,它掀掉屋頂,四片草葉子刺到她的身上。草葉子上面的什么東西就把她的血液病給治好了。醫(yī)學(xué)上從來沒有見過這種奇事。她痊愈了,回到了家。那天晚上,小狗抓撓著她的房門,那狗問她說: “你難道不想知道草葉子上面是什么東西治好了你的血液病嗎?”我喜歡這樣的故事。